人心合一的下一句,压抑憋屈的心情说说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04-18 21:22:03

清懿堂

清懿堂是独立建筑的一座女祠。而与之同属歙县西乡的呈坎村(今属黄山市徽州区),则有一处女祠完全为“男祠”的附属建筑。呈坎村中的罗东舒祠俗称“宝纶阁”,也在1996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罗东舒祠后部的南侧,有一三开间九檩的“则内”。此一“则内”,俗称“女祠”。以上都是现存比较著名的女祠。除此之外,我在歙县南乡的义城村,也曾见到一处女祠。

人心合一的下一句,压抑憋屈的心情说说(5)

歙县义城女祠

在传统时代的徽州,女祠并不罕见,故而在有的族谱中,还记录了女祠祭祀的细节。如晚清光绪年间的《双杉王氏宗谱》中,就专门记录有《婺源双杉王氏女祠祠祭祭例》,其中提及,女祠内设三席,编序世次,中祀始祖妣,其他的则分别左昭右穆加以祭祀。

三、从“另置一龛”到“庶母祠”之出现

在清代,因徽商的囊丰箧盈,妻妾成群者为数颇多。与此同时,徽州的文风蔚盛,有不少庶出者秋闱高捷,奋翮联翩。在这种背景下,母以子贵的现象屡见不鲜。有鉴于此,如何格外从权祭祀庶母,便成了徽州社会中颇为迫切的现实问题。

清代前期休宁理学家施璜,曾主持紫阳书院、还古书院之会讲讲席,著有《思诚录》、《小学近思录发明》等,并辑刊《紫阳书院志》,他对程朱理学有着颇为精湛的探究。施璜就曾指出:

《家礼》:“庶母不可入祠堂。若嫡母无子,而庶母之子主宗祀,亦当祔嫡母之侧。”何其严也!但母以子贵,庶母之主僭越入祠甚多,终于礼不合。另置一龛,以奉庶母之主,亦酌乎礼而当其可之义也。

关于庶母祔祠,尚未读到朱熹论述的原文。不过,程朱理学的另一代表人物程颢确曾指出:“庶母不可入祠堂,其子当祀之私室。”在清代,与施璜差相同时的李御六也指出:“庶母不与嫡母并,妾不敢干其分也。庶母另立一龛,子得以致其情也,一举而公义、私情两得之矣。”这些澄泾辨渭的言论,都反映了徽州士大夫对庶母祔祠一事的强烈关注。

在具体的宗族实践中,庶母入主祠堂,也逐渐成为不少祠堂的惯例。歙县《新馆鲍氏著存堂宗谱·祠规》中,就记载有康熙年间的“进主规则”,其中明确规定“庶母不得入,以子贵受封者入。此严禁也,务世守也”。关于这一点,康熙十五年(1676年)鲍元仪所撰《重整祠规序》更进一步解释道:“庶母不得进者,重嫡也;庶母子贵而得进者,重爵也。”揆诸史实,乾、嘉、道年间,在歙县新馆鲍氏一族,凡是能捐助良田、银两以广祀产,或能读书获取功名者,其庶母皆可以入祠。不过,直到太平天国期间新定的《续议祠规》还指出:“无后者及庶母(指有子者论)之主,未便同列正寝,今另设二座于楼西。”并且指出:“捐资配飨,固所以遂子孙之孝思,亦所以充裕祠内经费。……至庶母捐钱十四千,得列正寝楼西(指有子者论),此咸丰间续议减条也。”从上述的这些记载可见,允许入祠的庶母之主,仍然必须另列于正寝楼西,并不得与嫡母比肩称雄。

当然,在徽州一府六县,情况并不完全相同。清徽州府休宁县虞芮乡趋化里茗洲村人吴翟(?—1736),为雍正二年(1724年)府学岁贡生,他经过多年的努力,撰成了一部上承古礼而又宜于时俗的著作——《茗洲吴氏家典》。在该书的卷2中,收入有一篇《庶母另列一龛议》,其中引证了施璜、李御六的相关论述,进而指出:

庶母祀于私室,礼也。吾族私室不奉神主,虽庶母亦列祠堂,习俗相沿久矣。然以庶母之主,竟与嫡母雁行,甚且以庶母之氏姓,标于嫡母之椟,嫡庶不辨,名分不严,莫此为甚!

今议:以前庶母之在庙应祧者祧,其存者,别置一龛于西序之末。以后庶母之入庙者,皆登庶母之座,终其子之身,即奉主埋墓侧,不得杂处,以乱祠规。

此处指出,根据程朱理学的礼教,庶母应祀于私室,但在当时茗洲吴氏的家族中,庶母列于祠堂已是由来已久,这些庶母的木主甚至可以与嫡母者分庭抗礼,这自然引发了庶嫡不辨与名分不严的质疑。为此,吴翟主张,应通权达变,将庶母木主存放于祠堂西边的最后一龛内,以期避免习俗与礼制的冲突。

对于庶母祭祀的处理,在徽州各地有不同的做法。前引《潭渡女祠记》提及:“溪南吴氏侧室妇,亦别立专祠。”可见,早在乾隆时代,歙西平原一带就已出现了专祀侧室的祠堂。

不过,有关“侧室妇”祠,案例并不多见,而且因书阙有间,迄今学界仍未知其详。数年前,笔者在皖南收集到一份有关兴建庶母祠的合同文约,颇为罕见且珍贵:

立建庶母祠合同文约人邦一股秩下师惟等,邦二股秩下尚楣等,邦四股秩下师寪等。缘我族自原三公以下庶母数十,均未入祠,在当日固严嫡庶之分,后人讵不知之。第思瓜绵椒衍,亦不无甘蔗旁生,族大人多,何代蔑有?揆以孟子“无后为大”之言,则既承其宗祧,俾延血食,而本身没无所归,木本水源之思,不独其子若孙有所不安,亦仁人孝子有所不忍者也。前人屡欲创建庶母祠,或费用不敷,或地基难全,事故中止。今因祠宇重修,人心合一,已能告竣矣。加以庙旁有基地一所,均复输入无词,其有庶母之家乐输若干,共建庶母祠,安妥庶母神主,使今日之已有者可无憾,异日之复有者亦可无虞。且族内有公务,以时聚会而公议之,则是一举而三善备焉。所有凡例列于后,恐久无凭,爰立合同文约十纸,各股分收,永远存照。

人心合一的下一句,压抑憋屈的心情说说(6)

1869年建庶母祠合同,王振忠收藏

此份合同订立于同治八年(1869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从契约中提及的人名来看,应是祁门渚口倪氏相关的文书。关于此一祠堂,以往专门研究女祠的学者,曾根据村内现存的碑刻及族谱史料,简单提及倪氏的“庶母祠”,但因对历史文献的理解偏差,误以为该祠兴建于宣统二年(1910年)以后。此后,这一论述几乎成为定论,即使在最新出版的祠堂研究专著中也仍然沿袭此一说法。

渚口倪氏为祁门大姓,子孙蕃昌,世族昭著。该家族利用徽州山林的资源优势及邻近阊江之水路便利,往来贩买茶叶、木材等,并在江西景德镇从事瓷业经营,握算持筹,颇获厚利。与此同时,家族内部人材辈出,可谓簪缨奕世。在这种背景下,许多人都耽于娶妾纳宠。于是,这份合同就由“原三公”名下的三个房支共同订立,其中提及,原三公之下,有庶母数十人,都因嫡庶之名份而未能入祠祭祀。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三个房支为“邦一股”、“邦二股”和“邦四股”,按照常理应当还有“邦三股”,之所以未曾出现这一支,应当是因宗族内部的支派荣枯、房分隆替——或可能是该支早已绝嗣,或可能是该支不甚发达,支下男子在历史上和现实中并无经济实力娶妾纳宠,故未能参与订立合同。“瓜绵椒衍”典出《诗·大雅·緜》“绵绵瓜瓞,民之初生”,意思是像花椒一样密密繁衍,像瓜藤一样蜿蜒缠绵,藉以比喻家族之繁衍昌盛、人丁兴旺。而“甘蔗旁生”,则用以形容庶出者亦所在多有。接着,合同又引用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言论,为建造庶母祠张本。共立合同者认为,从人性的角度来看,创建庶母祠天经地义,这是表达孝心的一种行为,符合儒家的伦理规范。

当时,族中的祠堂得以重新修建,其旁正好有一块空地,遂划归祠堂所有。倡议者号召家有庶母者通过捐输,共同创建庶母祠,安放已有的庶母神主牌位,并且为将来所娶之妾提供一处神圣空间。另外,此一庶母祠,还可作为公务聚会商议的场所。上揭的合同接着还发凡起例,批有四点。其中之一规定各个支派下今后娶妾者,要向祠堂交钱3300文,在迎娶当年之内付清。由此可以推测,渚口倪氏家族颇为富庶,娶妾人数亦相当可观。为此,第二点凡例概述了庶母祠置办田产的情况——由此一产业中拨出大租17秤8斤12两,交给每年主持祠堂祭祖的“年首”支配,年首在每次祭祀时,较之前加办两桌酒席,迎请庶母神主进入正祠,共同配享致祭。除了田产之外,邦一股、邦二股和邦四股还应乐输钱文,捐钱的时间分为三段,一是在每年的腊月,二是在翌年的三月,三是在五月付清,不得拖欠,以备公用——此乃“凡例”的第三条。而“凡例”的第四条还规定:“庶母祠内神前香灯,公议照依正祠规则,各股派点。”也就是说,庶母祠内神牌前的香灯,也照正祠(男祠)的规矩,由各支派分别点请。

上揭文书正文之末尾写明:“合同文约拾纸,各股分收。”而在合同的左上角,就写有十张合同文约的收执人:

壹纸,正伦堂收;贰纸,邦本祀收;叁纸,邦宁祀收;肆纸,邦成祀收;伍纸,翠峰、翠屏祀收;陆纸,道雸祀收;柒纸,道经祀收;捌纸,师本祀收;玖纸,铣钜祀收;拾纸,尊铎收。

正伦堂也就是该家族祭祀男性血缘祖先的祠堂,亦即契约中反复提及的“正祠”。可见,女祠的相关契约,最重要的收执者之一就是男祠。其后罗列的“某某祀”,则皆为族中各支派之祀会。至于第十纸的收执人“尊铎”,应系独自一人的名讳,推测可能是因其身份特殊(如祖先中庶母数量较多),故而需要特别表出,单独加入。

四、余论

祠堂原本是以男性祭祀为中心的建筑,但在徽州,出现了“女祠”和“侧室妇专祠”(庶母祠)等。关于女祠的出现,清代《潭渡孝里黄氏族谱》曾指出:

窃见吾乡设立宗祠敬祀其先,统之以鼻祖,于报本追远之意可云得矣,然多祀祖而不及妣。蒸尝时祭,子孙入庙,顾瞻座位,母氏之祖咸阙如,于私心每有未安者。

从字里行间来看,作为儿孙辈,俯仰之际,孝思素笃,春露秋霜,谨乎步趋,专设女祠祭祀之理由似乎颇为冠冕堂皇。不过,与棠樾鲍氏一样,潭渡黄氏也是著名的扬州盐商,在盛清时代,他们在各地追逐锥刀什一之利,厚膺福禄,如日方东。无论是在江淮之间还是在歙西平原,这些巨腹商贾凿池筑室,酣歌恒舞。与此同时,他们在睦族敦伦方面更是不遗余力。因此,在祭祀礼仪上发凡起例有所兴作,亦在情理之中。从现有的文献记载来看,最早出现的“女祠”,应是祭祀商人妇的祠堂,而“侧室妇专祠”或“庶母祠”,显然亦与黄山白岳间大批徽商的涌现密切相关。

早在十六世纪晚期,著名旅行家谢肇淛曾走访徽州,他在所著《五杂组》中,不仅绘声绘色地讲述过著名官僚汪道昆父子二人皆惧内的个案,而且还概述性地指出,在徽州“妒妇比屋可封”。的确,商人妇的地位在黄山白岳之间颇为特别。对此,后来的《歙西竹枝词》这样描述:

谋生远客不忘家,女掌男权费用骄。寅借卯粮拖店帐,人情人面做虚花。

所谓女掌男权,反映了徽州妇女在家庭中的强势地位。此种强势地位,早已使得女祠的登场呼之欲出。而在另一方面,徽州人素有“乌纱帽和红绣鞋”之爱。谢肇淛就曾讲述过徽州人汪宗姬一掷千金狭邪的故事。而在徽州,此种个案屡见不鲜。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著名收藏家冯梦桢前往徽州,曾见到一位玉兰园主人“继臣”,其人“官儋州倅,以五妾往,家中尚留数姬”;而在歙县西溪南,富商吴天行姬妾成群,竟有“百妾主人”之名号。由此看来,“侧室妇专祠”最早出现于溪南,显然不是偶然的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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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老屋阁(西溪南,今属黄山市徽州区)

关于“女祠”的出现,此前也有学者曾经涉及,甚至有人将之提升到“妇女解放”、“文明进步”的高度,其实这完全是毫不相*两码事。在我看来,如果说“女祠”反映了商人妇在徽州的强势地位,那么,从本质上看,“庶母祠”之出现,则实际上是徽商夸奢斗富的一种表征。

责任编辑:于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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