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中的“回”字条
又引申为回避、返回等义,如《前汉·王温舒传》中的“即有避回”,唐代白居易《卖炭翁》中的“回车叱牛牵向北”。
此外,“回”字还有其他一些常见用法,比如“答复”(回信)、“谢绝,推辞不见”(回绝)、“改变”(回心转意),还可以用作量词,用于动作行为,指事件的次数,比如“一回生,两回熟”。还可以用于小说等,相当于“章节”,比如“且听下回分解”。
“回”字成为了引申义专用之后,其最初的意思,即漩涡之义,便另加义符“氵”,写作“洄”来表示,如《诗经·蒹葭》中的“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回”字的各种异写
“迴”字,小篆和隶书都未见,《说文》亦未收录,说明是一个后起字。“廻”为“迴”的俗字,它们的义项及用法,与“回”基本相同。
在典籍文献中,“迴、廻”这两个字出现的用例是比较多的。比如《楚辞·离*》:“迴朕车以复路兮,及行迷之未远。”《史记·邹阳传》:“邑号朝歌而墨子廻车。”
在古代汉语中,“回”字还有一个义项尤为特别,即“奸邪”,这又是从何说起呢?
四在当今书面语言中,有一个出现频率较高的词,叫“回护”,其义为“袒护”“庇护”。
如,叶圣陶小说《这也是一个人》:“隔几天,她父亲来了,是她公公叫他来的……但是她仗着主母的回护,没有跟她父亲同走。”
又,郭沫若剧作《卓文君》第二景:“厅之前面、右翼、背面右三分之二,均有广廊回护。”
古代典籍
在古代汉语中,“回护”一词的用例则更俯拾皆是。如南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十六:“古人是则曰是,非则曰非,明白正直,曾何回护。”
元代杨梓《豫让吞炭》第一折:“你倒来替他回护,触恼我心。”
明代田艺蘅《留青日札·非民风》:“上下不相回护,甲第不相朋党。”
清代李伯元《官场现形记》第四十八回:“倘若大人再要回护他三人,将来一定两败俱伤,于大人反为无益。”
古代典籍
除此之外,“回”字另有一种贬义的用法,即“惑乱”“奸邪”。
如,《左传·昭公三十一年》记君子之言曰:“是故君子动则思礼,行则思义,不为利回,不为义疚。”其中“不为利回”,即不为利而行奸邪之事。
《晏子春秋》记晏子谏齐侯之言曰:“若德回乱,民将流亡,祝史之为,无能补也。”其中“回乱”,就是“邪乱”的意思。
回,引申为“庇护”“袒护”,这个比较好理解,一大一小两个圆圈,这不就是多重保护嘛。但是,“回”与“惑乱”“奸邪”何干?令人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