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君入瓮”是一个成语。
君,是人的尊称;瓮,是一种口小腹大的陶制的大坛子。
“请君入瓮”,是指用某人整治别人的办法来对付这个人自己。
“请君入瓮”是一个历史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叫周兴。
周兴是武则天御用的酷吏,官至尚书左丞。他善于告密,用刑极其残酷,创造了多种刑法,滥*正直无辜达数千人。
有人想刺*周兴,又没有机会下手,便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密告周兴谋反,武则天就让来俊臣来审判周兴。
来俊臣一向以周兴的朋友自居,成天在周兴身边溜须拍马。周兴将他视为朋友,两人成天在一起饮酒玩乐,祸害那些正直的文武官吏和平民百姓。
来俊臣接到武则天的圣旨后,非常为难;因为他知道周兴十分狡诈,一定不会轻易就范。
有一天,来俊臣请周兴吃饭,喝酒正酣时,来俊臣请教周兴说:“如果有些囚犯不肯承认罪行,你觉得该怎么办呢?”
周兴说:“这有什么难办的,拿一口大瓮,在四面架上炭火烤,再把犯人装进瓮子里,什么事敢不说?”
来俊臣于是命人找来一口大瓮,在瓮的四周置上炭火。
来俊臣指着瓮说:我奉皇上御旨,特来审理你谋反一案,现在,就请您入瓮吧。
周兴大惊失色,当即跪下磕头谢罪,把罪行全都招认了。
周兴被判了死罪,但武则天念他过去帮自己逼供犯人有功,只将他和族人们流放到岭南(即今天广东、广西一带)。
在流放途中,周兴还是被仇人刺*了。
这件事情,在唐朝进士、大臣和小说家张鷟(zhuó)所著的笔记小说集《朝野佥(读作qiān)载》和北宋政治家、史学家和文学家司马光《资治通鉴·唐纪·则天皇后天授二年》中均有记载。
万岁通天二年(697年),深受来俊臣迫害的武氏诸王与太平公主等,向武则天揭露来俊臣的种种罪恶,武皇下令处死来俊臣,将其酷吏余党全部流放到了岭南,延续十四年之久的恐怖“酷吏政治”宣告结束。
来俊臣死前,还被用木球塞住了嘴。
《左传》说“多行无礼必自及”,这话真是可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