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乐府《江南》诗说:“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诗中提到的“采莲”,其实并不是采摘莲花,而是采摘莲蓬,为的是收获莲子,因此“采莲”实际上是一种农业生产活动。关于这一现象,南北朝时期的民歌《西洲曲》描述得更清楚:“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青如水。”“采莲”原本是农业活动,它的从事者是农民,但在先秦、两汉一直到南北朝的一段时间,“采莲”慢慢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每到夏末秋初,农民还是年复一年地收获莲子;另一方面, 一些贵族阶层出于娱乐的目的,也介入采莲活动中,不过他们采摘的对象不再局限于成熟的莲蓬,而是以采莲花为主、采莲蓬和莲叶为辅。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引用了梁元帝的《采莲赋》,其中写到“妖童媛女,荡舟心许”“夏始春余,叶嫩花初”,可见这些贵族男女采摘的是刚刚开放的莲花。“采莲”发展到这个历史阶段,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农事了,还包含了民俗娱乐活动。现如今在一些游乐景区,我们依然能见到游客们乘着小船采莲的场景。
(选自《古诗词里的动物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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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诗词里的动物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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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陆藜;编辑:白昕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