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电影《黑暗中的舞者》展现了20世纪60年代美国华盛顿底层社会的一面。为了治疗儿子的眼病,即将失明的女主人公莎曼只身一人带着儿子吉恩从捷克移居美国,租住在警察比尔夫妇家的拖车车厢里。莎曼拼命工作,想在自己完全失明之前(她也有眼病)为儿子攒下一笔手术费。莎曼将辛苦赚来的钱都装在一个小铁皮盒里。为了不让儿子知道其眼病真相而带来病情的加重,莎曼对所有人隐瞒自己拼命工作的目的,谎称挣钱是给远方的父亲诺维。实际上莎曼并不认识诺维,他只是莎曼所崇拜的音乐剧明星。
比尔有个整日无所事事却又喜欢享乐的妻子,她把家里的财产全挥霍光了。比尔*了,但他很爱妻子,没有勇气将*真相告诉她,更没有勇气自*。他知道莎曼有一些积蓄,于是找到了她,向她诉说经济的压力与内心的无奈。无意间,比尔发现了莎曼装钱的铁皮盒子。一天,莎曼发现比尔偷了自己的钱,在争执中,比尔绝望地掏出手枪,要莎曼帮助自己结束生命,并恳求莎曼保住自己*的秘密。莎曼在夺回自己积蓄的过程中,手枪走火误伤比尔。比尔把枪塞到莎曼手里,要求她*死自己,否则别想拿回她的钱。在无奈与错乱中,这时已完全失明的莎曼*死了身强力壮的比尔。
警察后来逮捕了莎曼,这时她已经用那笔钱为吉恩交了手术费。在法庭上,为了维护死去的比尔的尊严,莎曼没有说出实情。不幸的莎曼被判处绞刑,但当她得知吉恩做了手术后,已经了无牵挂,临刑之前她也没忘记放声歌唱。
(二)
在司法审判中,莎曼能否证明自己的无奈与情有可原?
从检察官出示的证据来看,莎曼她是一个自私自利、工于心计、恩将仇报的人,她以背叛、抢劫、谋*来回报向其敞开家门和心扉的比尔夫妇。检察官证明莎曼犯罪的证据主要有六个:
1.警方在湖边发现了沾满比尔血迹的钱包。
2.医学专家证言。证明作案前不久莎曼有眼病,但还可以看见,仍存在实施犯罪的能力。
3.车间工长诺尔曼的证言。说明莎曼偏好共产主义,检察官将此解释为莎曼蔑视美国人和美国基本原则。
4.被害人妻子琳达的证言。琳达说莎曼喜欢问钱、喜欢问钱在哪里,问比尔是否真的有枪以及枪放在哪里。琳达看见当比尔受伤躺在地上时,恳求莎曼的怜悯,但莎曼仍然将其*死。
5.莎曼自己的供述。她之所以*害比尔是比尔让她这么做的。检察官反问,一个职业很好、家庭幸福的人,为什么要让你*他?莎曼说:“我答应过他,我不会告诉别人。”在谈到存钱的目的时,莎曼说,存钱的目的是为了给自己远在捷克的父亲诺维。
6.诺维的证言。诺维确认他根本不认识莎曼,也从未收到她寄的钱。可能因为他本人在捷克曾是很有名望的音乐喜剧演员,所以莎曼知道他,并认定他是其在捷克的父亲。
以上质证的过程给人的印象是:莎曼为了偷比尔的钱,早有预谋,且实施了抢劫、谋*的行为,在*人之后还编出许多谎言,如比尔请求她帮助自己了却生命、莎曼存钱的目的是寄给远方并不存在的父亲。尤其是她自己的供述与表情,给人的感觉是她对自己的*人行为没有一点的悔恨,也没有表现出被人冤枉时应该出现的愤怒与不平。最终,莎曼被定为美国的敌人,有预谋地、残酷地谋害美国公民生命。这也是检察官想要证明并希望陪审团形成的认知。顺理成章的结果是,莎曼被判一级谋*罪,被执行死刑。
(三)
以上证据链看似完美,却与真相大相径庭。为什么在司法审判中难以发现真相?司法审判的困境在哪里?
莎曼的工友凯西、朋友杰夫等试图收集新证据、申请再审、重新申请律师来帮助莎曼,最后还是于事无补。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其一,司法审判依据的是法律事实而非客观事实。
任何人都无法穿越时空,无法回到案件发生的现场,那些过去发生的事实被称为客观事实,我们无法全程回放。司法审判的依据不是客观事实,而是证据和常规推断出的法律事实。通过法律制度的合理设置,法律事实可以无限接近客观事实,但法律事实不一定总是客观事实,甚至有时会与客观事实相违背。因为所依据的证据和常规本身亦有出错的概率,且司法程序也不允许无限期的等待相关证据的搜集,更何况很多发生过的事实根本无法证明。
在莎曼*人案中,比尔的带血钱包、眼科医生的专家证明、受害人妻子的亲眼所见与亲耳所听等,看似铁证如山,足以证明莎曼谋财害命,但却与客观事实相差甚远。
其二,成见的普遍存在。
首先当时美国社会的很多民众对移民、对共产主义者有成见。所以,当车间工长诺尔曼作证莎曼认为共产主义更好时,陪审席上的陪审员都为之震惊。在他们的意识中,莎曼就被贴上了异己者甚至是敌人的标签。他们很难接受异己者的存在。
社会普遍存在的成见之二是眼见为实。琳达的亲眼所见、亲耳所听和她的证言是一致的,但法庭得出莎曼预谋偷窃、抢劫、*人的结论与客观事实相悖。人们经常认为眼见为实,但忘记了眼见的事实和据此得出的推论有时并不对等。这就需要发现更多的证据来证明真相,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这么幸运,能够在短时间内将自己的每一个行为都证明出来。归根到底,举证本身并非一件容易的事。
在莎曼*人案中,同样致命的是莎曼的个人成见。她看重承诺,认为一诺千金,至死不愿说出比尔*、想要自*的真相。在她为自己洗冤和为吉恩眼病得到医治之间,莎曼认为后者更重要,甚至要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时,她也毫不犹豫。
当琳达、诺维等证人作证结束后,按照法定程序应该由莎曼的辩护律师为莎曼辩护,但自从诺维出场作证后不久,莎曼因“见”到了自己仰慕已久的巨星,就进入了她与诺维共同歌舞的白日梦,涉及其生死的法庭审判却成为次要的事情,律师的辩护也不重要了。最终,莎曼丧失了为自己辩白的机会,也使真相难以被发现。
谁能理解莎曼的想法与选择呢?莎曼长期在苦难中生存,音乐喜剧梦是她摆脱现实苦难的唯一途径,也是她唯一的享受与安慰。这也是莎曼在自己的歌声中走向死亡的原因。
《黑暗中的舞者》是一个现实的悲剧,道出了司法的困境,即有时无法完全依据客观事实来审判,普遍存在的成见是我们认识真相的障碍。只有清晰地知道司法审判的依据,才能使法官对审判充满敬畏,不敢丝毫懈怠;才能使提供证据的当事人明白并甘愿承担审判的风险。同样,只有意识到自己根深蒂固的成见,才会在司法程序中对法官、对犯罪嫌疑人、对其他当事人多一丝尊重、多一份宽容,多一点耐心;才会在生活中对别人多一份包容。如此,我们的社会才会有更多地温暖。(via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