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剩余价值最简化的理解,就是工人给资本家创造了10元的价值,资本家给了工人8元的工资,差出来的2元被资本家白白拿走了,这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这个解释如此的简洁明了,所以工人都愿意相信它的正确性,要不然资本家为什么比工人挣得多得多?然而如果我们进一步分析,就会发现这种说法很荒谬。
在资本总公式G—W—G △G中明确定义了剩余价值就是原预付货币的增殖额,这个增殖额是由工人创造的吗?这个需要分析。
首先,资本总公式的运行是在时间轴上进行的,从预付货币G到收回带增值额的G',需要时间。稍有财务知识的人都知道资金有时间价值,可以简单理解为利息。这部分增值额显然应该归出资者所有。
其二,《资本论》把预付货币分成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两部分,其中不变资本不能创造价值,只能转移价值,直白地说就是厂房、设备、原料等投资会以折旧的形式把价值等值转移到生产的商品中,所以增殖额和它没有关系。可是,不变资本投资是有风险的,投到A领域和B领域风险是不同的,总之比几乎没有风险的投入银行风险高。按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原则,它应该为此而获取部分风险收益,并且和风险正相关。这里也会产生增殖额。显然,这部分增殖额应该归出资者所有。实际运行中,这里所谓的“增殖额”可能是负值,就是投资失败,其结果也归出资者承担。另一部分马克思称作可变资本的,用于购买劳动力,从而创造了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也需要进一步分析。
其三,工人创造了多少剩余价值。劳动力作为商品,按照等价交换的规律(这个规律本身也是错误的,另文专门论述),工人出卖给资本家的劳动力应该获得等价报酬,那剩余价值是怎么创造出来的呢?《资本论》认为,工人在创造出自己所得工资后,在资本家的强迫下生产剩余价值,这部分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这就是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这个过程看起来如此清晰,实则经不起推敲:
具有人身自由的工人可以选择对自己剥削程度最低的资本家。而资本家也不是铁板一块,可以商量好一个对工人剥削的比例。劳资双方只是通过博弈达成一个动态平衡,这平衡线最终让“交易”趋于公平,也就是剥削为零,并围绕这个线上下波动。从这一点上说,劳动力作为商品和其他商品并无本质不同,整体上不会创造剩余价值。(关于《资本论》中商品等价交换规律的错误另文讨论。)
其四,剩余价值最主要的来源是资本对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最终产品的价值并不等于各个要素的的价值之和。一个画师购买的各种纸笔颜料的价值加起来不等于一幅画的价值,差额是他的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同样,一个手机中的塑料、玻璃、半导体等材料的价值加起来也不等于手机的价值,差额是资本对生产要素的组合而创造的剩余价值。和画师组合物质材料相比,后者更为复杂,既包括了对“物质资源组合,也包括了对人力资源的组合。
《资本论》第一册第十一章中P386,马克思指出:他(指资本家)支付的是100个独立劳动力的价值,而不是100个结合劳动力的价值。工人作为社会工人所发挥的生产力,是资本的生产力。就像画师已经支付了支付了纸笔颜料的费用,卖画后所得理应归画师所有,资本组合生产要素产生的剩余价值理应归资本家所有。现实中,资本家并不能像画师那样得到组合所产生的全部剩余价值,相反,他需要给工人支付高于“独立劳动力价值”的工资,也就是把组合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分配给工人,以期能招聘更优秀的工人来获取相对于其他资本家的竞争优势。这种竞争的结果使工人获益,加之劳动分工的持续细化,让“独立劳动力价值”变得几乎没有意义。
工程师发明了一个机器,招聘几个机械工人来制作,他必须给到这些工人高于原单位的工资才能招聘来,而这些工人并不比原来的工作有更高的技术含量和辛苦程度,他们多得的工资其实是工程师的组合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如果更进一步,就是对人力资源的优化组合,谁让人力资源发挥的效率高,谁就从竞争中胜出,可以给员工更高的工资的同时,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剩余价值由三个部分组成:资金的时间价值,风险回报,和组合价值。前两个部分是社会平均值,主要来源是组合价值。如此看来资本家追求剩余价值并没有伤害到工人,相反让整个社会的资源得到更充分的优化,让社会生产力得到巨大提升,人人都是受益者。一个农民无论如何辛勤劳作也不可能生产出一部手机,但是现在可以,他一亩地的劳作结果就可以换得一部手机,本质是得益于资本对资源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