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神宗皇帝书
熙宁四年二月某日,殿中丞直史馆判官告院权开封府推官臣苏轼,谨昧万死,再拜上书皇帝陛下:
具臣近者不度愚贱,辄上封章言买灯事。自知渎犯天威,罪在不赦,席槁私室,以待斧钺之诛,而侧听逾旬,威命不至。问之府司,则买灯之事,寻已停罢。乃知陛下不惟赦之,又能听之,惊喜过望,以至感泣。何者?改过不吝,从善如流,此尧舜禹汤之所勉强而力行,秦汉以来之所绝无而仅有。顾此买灯毫发之失,岂能上累日月之明?而陛下翻然改命,曾不移刻,则所谓智出天下,而听于至愚;威加四海,而屈于匹夫。臣今知陛下可与为尧舜,可与为汤武,可与富民而措刑,可与强兵而伏戎狄矣。有君如此,其忍负之!惟当披露腹心,捐弃肝脑,尽力所至,不知其他。乃者,臣亦知天下之事,有大于买灯者矣,而独区区以此为先者。盖未信而谏,圣人不与;交浅言深,君子所戒。是以试论其小者,而其大者固将有待而后言。今陛下果赦而不诛,则是既已许之矣。许而不言,臣则有罪,是以愿终言之。(苏轼为了试探皇帝的意思先上了一个封章说了说关于买灯的事,大概是劝皇帝节俭,看皇帝没有降罪就试探着做些更大的建议,建议前不忘了给神宗拍一通彩虹屁,与尧舜禹汤同比,遇到这样贤明如圣人的皇帝做臣子的一定不能辜负皇恩,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臣之所欲言者三,愿陛下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而已。(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
人莫不有所恃,人臣恃陛下之命,故能役使小民;恃陛下之法,故能胜服强暴。至于人主所恃者谁与?书曰:“予临兆民,凛乎若朽索之驭六马。”言天下莫危于人主也。聚则为君民,散则为仇雠。聚散之间,不容毫厘。故天下归往谓之王,人各有心谓之独夫。由此观之,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人心之于人主也,如木之有根,如灯之有膏,如鱼之有水,如农夫之有田,如商贾之有财。木无根则稿,灯无膏则灭,鱼无水则死,农无田则饥,商贾无财则贫,人主失人心则亡。此理之必然,不可逭之灾也。(洋洋洒洒一句话: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从这就开始进入正题了,古代上书有固定潜规则,通篇基本一半是溢美鼓吹之词,苏轼这万言书刚开始就开始批评建议了,可见苏轼是以自己的仕途生命在“死谏”,苏轼的价值观体现的淋漓尽致)
其为可畏,从古以然。苟非乐祸好狂,轻易丧志,则孰敢肆其胸臆,轻犯人心乎?昔子产焚《载书》以弭众言,赂伯石以安巨室,以为众怒难犯,专欲难成。而子夏亦曰:“信,而后劳其民;未信,则以为厉己也。”惟商鞅变法,不顾人言,虽能骤致富强,亦以召怨天下,使其民知利而不知义,见刑而不见德,虽得天下,旋踵而亡。至于其身,亦卒不免,负罪出走,而诸侯不纳,车裂以殉,而秦人莫哀。君臣之间,岂愿如此?宋襄公虽行仁义,失众而亡。田常虽不义,得众而强。是以君子未论行事之是非,先观众心之向背。谢安之用诸桓未必是,而众之所乐,则国以乂安。庾亮之召苏峻未必非,而势有不可,则反为危辱。自古及今,未有和易同众而不安,刚果自用而不危者也。(子产破坏国家法律,公然贿赂公孙段,目的是获取国家安定。所以子产是春秋第一相;商鞅变法,虽骤富得天下,但接下来很快就灭亡了,自己也车裂而死,背得身后骂名
宋襄公有仁义但失民心,最后什么都失去了;田氏得民心,最终篡了齐姜的江山
谢安敢用桓玄诸子,但庾亮把苏峻这种好人都逼得走投无路,都是用兵,为何差异如此之大?因为人心。所以,要团结,不要分裂;要亲近,不要疏远。
苏轼用自己一生所学,把三千年历史,用大段落对比举例,一正一反,一成一败,公对公,王对王,丞相对丞相。这是历史对仗;历史的满汉全席!最终指出:政治家不是纵横捭阖,而是在以往的教训和经验上,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同人心,共聚力而已。)今陛下亦知人心之不悦矣。中外之人,无贤不肖,皆言祖宗以来,治财用者不过三司使副判官,经今百年,未尝阙事。今者无故又创一司,号曰制置三司条例。使六七少年日夜讲求于内,使者四十馀辈,分行营干于外,造端宏大,民实惊疑,创法新奇,吏皆惶惑。贤者则求其说而不可得,未免于忧;小人则以其意而度于朝廷,遂以为谤。谓陛下以万乘之主而言利,谓执政以天子之宰而治财。商贾不行,物价腾跃。近自淮甸,远及川蜀,喧传万口,论说百端。或言京师正店,议置监官,夔路深山,当行酒禁,拘收僧尼常住,减刻兵吏廪禄,如此等类,不可胜言。而甚者至以为欲复肉刑。斯言一出,民且狼顾。陛下与二三大臣,亦闻其语矣。然而莫之顾者,徒曰我无其事,又无其意,何恤于人言。夫人言虽未必皆然,而疑似则有以致谤。人必贪财也,而后人疑其盗。人必好色也,而后人疑其淫。何者?未置此司,则无此谤,岂去岁之人皆忠厚,而今岁之人皆虚浮?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又曰:“必也正名乎。”今陛下操其器而讳其事,有其名而辞其意,虽家置一喙以自解,市列千金以购人,人必不信,谤亦不止。夫制置三司条例司,求利之名也。六七少年与使者四十馀辈,求利之器也。驱鹰犬而赴林薮,语人曰,我非猎也。不如放鹰犬而兽自驯。操网罟而入江湖,语人曰,我非渔也,不如捐网罟而人自信。故臣以为消谗慝而召和气,复人心而安国本,则莫若罢制置三司条例司。(开始谈起变法,王安石的制知三司条例把财政、税务和劳工三权合一,交给皇帝,由皇帝一言堂,名义上是权利集中,实际上因为不透明而使人迷惑,由迷惑生谣言,由谣言生势利,人心不稳)夫陛下之所以创此司者,不过以兴利除害也。使罢之而利不兴,害不除,则勿罢。罢之而天下悦,人心安,兴利除害,无所不可,则何苦而不罢?陛下欲去积弊而立法,必使宰相熟议而后行。事若不由中书,则是乱世之法,圣君贤相,夫岂其然?必若立法不免由中书,熟议不免使宰相,则此司之设,无乃冗长而无名。智者所图,贵于无迹。汉之文、景,《纪》无可书之事;唐之房、杜,《传》无可载之功,而天下之言治者与文、景,言贤者与房、杜。盖事已立而迹不见,功已成而人不知。故曰:善用兵者,无赫赫之功。岂惟用兵,事莫不然。今所图者,万分未获其一也,而迹之布于天下,已若泥中之斗兽,亦可谓拙谋矣。(创新三司会乱了法度,明明应该各司其职却被几个人的特别小组垄断,权利的高度集中在名臣贤相手中,国或可兴;反之,国必定危,国家根本不可轻撼,更不要为了创不世之功、沽名钓誉,文景之纪没有什么可歌颂之事,确使百姓安居乐业;房玄龄杜如晦二臣的传也没什么大事件却也不能否认二人是千古明相,在这看苏轼就开始捋老虎须了,直指神宗有万古流芳之欲)
明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