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上,在我认出她之后,“她用左眼盯着我看,眼白上布满血丝”,
从暖的眼神中就知道她的日子过得并不幸福,辛苦的劳作已经将她变为粗俗的农妇。
再次的相见,暖邀请“我”到她家做客,“我”也认识了她那满腮黄胡子两只黄眼珠粗鄙彪悍的哑巴丈夫。
一下子“我”明白了暖的家庭状况,生了三个孩子也遗传了丈夫都是小哑巴,暖的人生已经跌落到了谷底。
结尾暖骗丈夫拿布去镇上给娃做衣服。我离开了暖的家。
在那座桥头,遇见了白狗,它把“我”引到了高梁地。
原文:
“只见暖压倒一边高粱,辟出一块空间,四周的高粱壁立着,如同屏风。看到我进来,她从包袱抽出黄布,展开在压倒的高粱上。”
暖提出了一个要求,她就是想要一个会说话的孩子。小说到此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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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故乡,遇见初恋,触景生情物,结果也已物是人非。
离开村子去求学时,“我”答应会回来娶暖,但在大城市学习,生活久了,自己渐渐感觉到暖和“我”之间的差距,在暖没有再回信后,“我”的心也不再单纯。
离乡的十年,其实“我”一直是自责逃避的,不敢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给暖造成了这么严重的伤害。
当勇敢的暖选择独自承担时,“我”就心安理得地推开了这个重负。用新的生活环境冲淡罪恶感,也丢失了原先的那些纯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