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三章出自《史记.高祖本纪》
原文:与父老约,法三章耳;*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
秦二世时,各地反抗秦暴政者众多。汉朝开国皇帝刘邦当时在楚后怀王处带兵。公元前207年,刘邦领兵抢先由中原进入秦川到达秦王朝国都咸阳,秦王子婴出城献国玺投降,秦朝正式灭亡。刘邦入城后,在萧何的劝谏下,秋毫无犯将秦朝的宫廷重地及财宝物资府库予以保护或封存,将十万大军撤驻城外霸上。为了取得民心,刘邦把关中各县父老、豪杰召集起来,郑重地向他们宣布道:“秦朝的严刑苛法,把众位害苦了。如今我和众位约定,不论是谁,都要遵守三条法律。这三条是:*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除此之外,秦朝的繁律苛法均可全部废除!各级官吏都各自按原任职务坚守岗位,执行公务。”父老、豪杰们对此都表示拥护。接下来,刘邦又派出大批人员,到各县各乡去宣传约法三章,使约法三章家喻户晓。
由于坚决执行约法三章,刘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最后取得天下,建立了西汉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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