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任务是什么,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任务是什么意思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05-11 00:56:19

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任务是什么,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任务是什么意思(1)

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任务是什么,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任务是什么意思(2)

编者按

*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政法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生力军,必须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为更好地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天津政法”开设“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专栏,刊发系列权威著作和理论文章,以资共同学习、共同提高。

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任务是什么,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任务是什么意思(3)

《*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任务

1.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类规则

(95)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必须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指出:“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我国已经进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同国际社会的互联互动也已变得空前紧密。中国对世界的影响,从未像今天这样全面、深刻,世界对中国的关注,也从未像今天这样广泛、深切。我们谋划改革发展,必须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国际国内两类规则。要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同时要树立世界眼光,更好把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统一起来,把中国发展与世界发展联系起来,把中国人民利益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结合起来,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事务,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努力为全球发展作出贡献。

(96)当前,涉外法治工作水平与我国国际经济政治地位还不相匹配。我国在世界经济和全球治理中的分量迅速上升,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最大货物出口国、第二大货物进口国、第二大对外直接投资国、最大外汇储备国、最大旅游市场,成为影响世界政治经济版图变化的一个主要因素。但我国涉外法治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些法律法规比较原则笼统,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涉外执法司法的水平还有待提高。

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当前,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局面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和规则正在面临重大调整,引进来、走出去在深度、广度、节奏上都是过去所不可比拟的,应对外部经济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压力也是过去所不能比拟的。现在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对外开放,而是如何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发展的内外联动性。我国对外开放水平总体上还不够高,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还不够强,应对国际经贸摩擦、争取国际经济话语权的能力还比较弱,运用国际经贸规则的本领也不够强,需要加快弥补。

要牢牢抓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条主线。不断丰富和完善新时代中国国际法理论体系,以建设性态度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国际法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同时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提高科学运用国际法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能力。

2.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

(97)面对新一轮对外开放,涉外法治工作必须加快战略布局,掌握主动权。**强调:“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必须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

随着我国不断发展壮大,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我国企业和公民也越来越多走向世界。同时大国之间地缘竞争、科技和产业制高点竞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持续加大,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影响广泛深远。我国企业拓展海外市场遇到的阻力和挑战势必增大,跨国纠纷和法律问题也将更多更复杂。我们要甄别这些纠纷的性质,有理有利有节应对。有的西方国家以国内法名义对我国公民、法人实施所谓的“长臂管辖”,在国际规则上是站不住脚的,我们必须综合运用政治、经济、外交、法治等多种手段加以应对。

(98)要把法治应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在对外斗争中,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占领法治制高点,敢于向破坏者、搅局者说不。坚持用规则说话,靠规则行事,维护我国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司法、外交、商务、援外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及时了解掌握最新情况,从法治上有效应对各种国际摩擦纠纷。针对有的西方国家打着“法治”幌子的霸权行径,要加强反制理论和实践研究,建立阻断机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我国不接受任何国家的“长臂管辖”。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为我国涉外执法、司法活动提供法律依据。加强国际法研究。

要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的需要,完善涉外法律和规则体系,不断补齐短板。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坚决依法惩处侵犯外商合法权益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的法律、政策和服务体系,坚定维护中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

要高度重视履行同各国达成的多边和双边经贸协议,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建立有约束的国际协议履约执行机制,按照扩大开放的需要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在行政许可、市场监管等方面规范各级政府行为,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扭曲市场的不合理规定、补贴和做法,公平对待所有企业和经营者,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引导企业、公民在走出去过程中更加自觉地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运用法律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国企业走出去都会面临经营管理合规问题,在合规方面不授人以柄才能行稳致远。要强化对外经贸合作企业合规意识,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范法律风险。要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

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一批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这些年来,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有了长足发展,但同快速增长的需求并不相配。目前,国内能够熟练办理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办理“双反双保”业务的律师、能够在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独立办理业务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不够。要积极推荐更多优秀涉外法律人才到国际经济贸易组织、国际仲裁机构任职。注重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把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做得更有成效。推动我国仲裁机构与“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仲裁机构合作建立联合仲裁机制。

3.加强对外法治交流合作

(99)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在对外交往中,要加强多双边法治对话,推进对外法治交流。

**强调:“国与国之间开展执法安全合作,既要遵守两国各自的法律规定,又要确保国际法平等统一适用,不能搞双重标准,更不能合则用、不合则弃。”对同一性质的安全问题,特别是反恐、难民、疫情等问题,不能根据本国眼前利益对别国采敢截然相反的态度。要坚持和维护联合国宪章以及国际刑警组织章程,认真履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反腐败公约,不断完善相关国际规则,确保国际秩序公正合理、人类社会公平正义。

要积极参与执法安全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贩毒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要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赃追逃、遣返引渡力度。要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完善我国司法协助体制机制,推进引渡、遗返、犯罪嫌疑人和被判刑人移管等司法协助领域国际合作。要同各国一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更好造福各国人民。

(100)推进对外法治宣传,讲好中国法治故事。讲故事就是要讲事实、讲形象、讲情感、讲道理,讲事实才能说服人,讲形象才能打动人,讲情感才能感染人,讲道理才能影响人。要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追求、探索、建设、推进法治建设的故事,讲好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成就和故事,更好展现前进中的真实、立体、全面的法治中国。要加强对外法治话语和叙事体系建设,注重中外融通,创新对外法治话语表达方式,更加鲜明地展示中国法治道路。全面提升对外法治宣传效能,积极主动发声,扩大中国法治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法治的认识和认同。

4.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法治保障

(101)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地球是人类的共同家园,也是人类到目前为止唯一的家园。**指出:“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世界各国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作出正确选择,齐心协力应对挑战,开展全球性协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九五三年,我们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和支持,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党的十八大以来,**着眼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高瞻远瞩地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这一重要理念已被列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写入党章和宪法,并已被多次写入联合国文件,正在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产生日益广泛而深远的国际影响,成为中国引领时代潮流和人类文明进步方向的鲜明旗帜。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坚持民主、平等、正义,建设国际法治。中国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是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国家。我们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102)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是处理国际关系的根本遵循,也是国际秩序稳定的重要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加以维护。没有这些国际社会共同制定、普遍公认的国际法则,世界最终将滑向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给人类带来灾难性后果。各国关系和利益只能以制度和规则加以协调,不能谁的拳头大就听谁的。我们要坚定维护联合国权威和地位,坚定维护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核心作用。要继续做国际和平事业的捍卫者,坚持按照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和国际关系准则,按照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处理问题,释放正能量,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

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当今世界,全球治理体制变革正处在历史转折点上。数百年来列强通过战争、殖民、划分势力范围等方式争夺利益和霸权逐步向各国以制度规则协调关系和利益的方式演进。世界上的事情越来越需要各国共同商量着办,建立国际机制、遵守国际规则、追求国际正义成为多数国家的共识。我们要主动参与并努力引领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规则体系,提高我国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对不公正不合理、不符合国际格局演变大势的国际规则和国际机制,要提出改革方案,推动全球治理变革。坚定维护多边主义,坚持开放包容,不搞封闭排他,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稳定。

提高国际法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国际规则有效遵守和实施。“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在国际社会中,法律应该是共同的准绳,没有只适用他人、不适用自己的法律,也没有只适用自己、不适用他人的法律。各国都有责任维护国际法治权威,依法行使权利,善意履行义务。各国和国际司法机构应该共同维护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能“合则用、不合则弃”,真正做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大国更应该带头做国际法治的倡导者和维护者,遵信守诺,不搞例外主义,不搞双重标准,也不能歪曲国际法,以法治之名侵害他国正当权益、破坏国际和平稳定。

来源:天津政法

编辑:宋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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