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考古学是根据古代人类通过各种活动遗留下的实物以研究人类古代社会历史的一门科学。”其中包含的一个意义即是借以获得这种知识的考古方法和技术,在这中间就必然要应用到考古地层学的一些理论方法。考古地层学是通过对文化层堆积和各种遗迹的层位及相互关系的分析研究,以确定它们之间的先后或共时关系,是指导田野考古工作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通过自己多年的工作和学习,现总结一下自己对考古地层学的认识。
考古地层学,或称为层位学,它是从地质学中引入的要领和原理,并逐渐加以改造和完善,使之成为考古学的基本方法之一。
19世纪30年代,查尔斯·赖耳(Charles Lyll,1797-1875)发表了《地质学原理》一书,从而标志着地质学中的地层学已经成熟,主要用来判断地球历史的进程和年代。
1837年,在法国索姆河河口的阿布维利海关任职的布歇·德·彼尔特(Boucher de Perthes,1788-1868),出于对考古学的兴趣,开始在索姆河畔的更新世砾石层中,收集与绝灭动物化石共存的有人工打制痕迹的石器标本。翌年,他将这些标本在阿布维利的一个科学学会上进行了展示,当时无人相信他的这一发现。但是他并没有因此间断这一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直到1859年,包括地质学家普雷斯特维奇(Prestwich,Sirj.)和考古学家约翰·伊文斯(Sir John Evans)在内的一批英国著名学者前往法国阿布维利实地考察之后,才最终确认了这一重大发现,并得到学术界的承认。
这些重要的旧石器时代考古遗存,多半是由地质学家发现并确定年代的,其与地质学的结合,孕育了考古地层学的产生,也是史前考古学诞生的标志。
但是,对于大量全新世以来的考古遗存,即新石器时代及其以后的各个时期的考古发掘工作,不能像旧石器时代那样运用地质学中的地层学。“考古学不是地质学那样一门仅仅涉及人类化石的学科,而是要研究极其细微形式的物质遗存”,这种物质遗存还包括对复原人类历史有用的各种自然遗物。因此,考古学必须提高发掘技术和完善发掘品的收集、保护方法,以获取更多的关于人类早期社会的资料。于是就需要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地层学理论和方法。
1921年夏秋,瑞典学者安特生分别主持发掘了辽宁锦西县沙锅屯遗址和河南渑池县仰韶村遗址,同时,还在仰韶村周边调查发现了一批史前文化遗址。这是在中国考古学史上有很大影响的一次考古发掘工作。但就地层学而言,采用的基本还是地质学中的地层学原理。
1930年,梁思永主持了黑龙江昂昂溪细石器遗址的发掘。翌年春,又主持了安阳后冈遗址的发掘,发现和确认了仰韶、龙山和小屯三个时期的堆积相互叠压的层位关系,即著名的“后冈三叠层”。后冈遗址的发掘收获,使中国考古学走上了一条健康发展的道路,开始了考古学史上一个新的时期。
30年代以后,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地层学原理在中国考古学实践中的运用日益成熟。在随后的几十年里,考古工作者开始注意对几十年来中国考古学的实践经验的归纳和总结,考古地层学就是讨论和研究的重要对象之一。
考古地层学是指地层堆积和遗迹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研究,即在考古发掘中判明地层和遗迹的相对年代关系。与地质学上的地层学形成原因不同,内涵和存在方式不同,分析和处理方式不同。
一、地层学的基本原理
(一)遗址中文化层的堆积层次是按时间早晚自下而上依次堆积形成的。即从相对年代而言应是有先后之别的。
1.基本概念
(1)生土层:在遗址中,一般将人类活动前的地层叫“生土层”。其特征是结构比较紧密、纯净、颗粒均匀。
(2)文化堆积层:当人类在某一地点居住和进行其它长期活动时,会在地表大面积形成新的土层,这些堆积中夹杂着人们有意抛弃的垃圾或无意失落的物品,这就叫文化堆积层。
(3)间歇层:当人类活动的遗址遭受人为或自然破坏(如洪水、火山爆发、战争等)而有较长中断时,在文化层之内就会不含有任何人工遗物,这种自然堆积层,叫“间歇层”。
2.地层与地层之间叠压关系:一个堆积层积压于另一个堆积层的现象叫“叠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文化堆积层相互重叠,这种关系就是叠压关系。
3.倒装地层:有时在破坏原生文化层堆积过程中会形成再生的“倒装地层”。如在坡度较大的或断崖陡壁地带,高处原有的多层地层堆积,因雨水冲刷或人工大面积堆土而逐次破坏移向低处。虽然形成下层早,上层晚的堆积层次,但包含物的实际年代却是下层晚,上层早。
(二)遗迹的形成是和一定的地层面相联系的。
1.遗迹:人们在地表活动,不仅会形成地层堆积,还能留下居住的房子、储藏物品的窖穴、垃圾坑、水井、壕沟、墓葬、高台、城墙等。这些人为的建筑单位均称为遗迹。
2.遗迹与层面的关系:无论是挖在地下或是建筑于地上的遗迹,都是在当时地表面上形成的,不论沟穴类遗迹有多深,打破多少地层和遗迹堆积,它们都不能开口于地层堆积的中间,而墙台类遗迹也不论有多高,甚至上升到现代地表之上,其基底也应当在一个层面。
3.层位:层位是指堆积单位在堆积先后次序中的特定位置,即其形成时的层位。
4.层位关系:层位关系是指堆积单位与堆积单位之间的叠压或打破关系。确定层位关系的目的是确定各堆积单位之间的早晚关系。
(三)后期破坏可能毁掉早期地层和遗迹,现在的地层交界面往往不是下层堆积的原有表面。
人类活动和自然力作用能大面积破坏地表,甚至毁灭已形成的地层和遗迹堆积,在遗址形成过程中和形成之后都有这种破坏。所以,现有地层往往比实际形成过程中的地层少,现今开口层也不一定是原先的开口层面。
(四)同一时期的堆积处于不同水平深度,而同一水平深度的堆积在时代上可以相差很远。
形成这种不水平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自然方面的因素,如遗址处在丘陵坡地或坑洼不平的地面上、水土流失等,也有人为方面的因素,如当代的各种活动、后代人的破坏等。
(五)遗迹形成和遗迹内堆积形成可能有很大的时间差距,同一遗迹堆积也有早晚之分。
在考古发掘中揭露的遗迹,从理论上讲都有形成、使用和废弃三个年代,这三个年代的具体延续时间,因性质的不同而存在相当大的差别。
墓葬的情况与其他遗迹有所不同,它不存在废弃年代,所以,墓葬内随葬品的年代基本上可以说就是墓葬的年代。应该注意的是,墓葬填土内遗物的年代一般要早于墓葬的年代。
(六)晚期堆积可以出土早期遗物,早期堆积不能出现晚期遗物。
在早期堆积形成时,晚期遗物还没有出现,因而晚期遗物不存在埋入早期堆积的可能。
(一)关于文化层形成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基本情况。一种是一次形成论,一种是逐渐形成论。
1.一次形成论的观点认为,文化层是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而在短时间内一次形成的。一般来说,这种一次性形成的文化层堆积,不管其厚度如何,其代表的时间一般是较短的。
2.文化层逐渐形成论的观点认为,文化堆积是日积月累逐渐形成的。一般说来,大范围内较为一致的堆积,其一次性形成的可能性较大,而局部和废弃遗迹内的堆积则可能是逐渐形成的。
(二)再生堆积和断层:人们在开挖沟渠、修筑广场和建造其他大型工程时,往往需要搬动大量的土石。如果在已生成文化层的区域挖土、取土或削高填低,就会破坏旧的文化层堆积,形成再生堆积,从而使原有文化层内的遗物产生位移现象。
(三)关于“扰乱层”问题:往往是指耕土层之下的经后代活动形成的堆积层,有时也指包含有不同时代文化遗物的堆积层。不能因为某一层中存在着不同时期的遗物而将其称为“扰乱层”,而是应按照确定文化层或遗迹时代的原则。
田野考古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用地层学原理指导田野考古工作、全面而系统地收集蕴涵着各种信息的资料和对所有资料做科学的记录。
(一)用地层学原理指导田野考古发掘工作
1.依据堆积的土色、土质和包含物来划分文化层和遗迹。在一般情况下,文化层的划分不应过厚,至少在野外操作期间应该如此。因此,在文化堆积的土质土色等比较接近而难于区分的情况下,可以在同一层之内按10厘米的平行厚度划分开来,并给予临时编号,以记录相关内容和出土遗物,留待室内统一分析整理时取舍。
2.平剖面结合,将文化堆积和遗迹置于立体的空间内分析研究(区分早晚关系)。在考古发掘中,无论是采用探方还是探沟的方法,在挖开之后都会出现东西南北壁四个剖面和底部平面这五个面。随着文化层和各种遗迹的出现并不断地被清理和发掘,我们就开始置身于一个立体的空间之内了。从理论上讲,五个面上出现的所有界线都必须是闭合的,各种界线可以被打断而改变方向,但不能在不相交的情况下停顿。因此,在考古发掘中一定要在立体的空间内来研究文化层堆积和遗迹之间的层位关系。
3.田野发掘操作必须遵循由晚及早的原则逐层予以揭露。由于较晚时期形成的文化层或遗迹一般位居堆积的上部,较早时期形成的文化层或遗迹一般偏下,堆积是由早到晚逐渐形成的,所以在进行考古发掘时,必须遵循先发掘清理晚期遗存后发掘清理早期遗存的原则。
(二)做好资料的记录工作
田野考古发掘记录的最高要求:人们根据各种发掘记录就能重建遗址的原貌,复原发掘前的堆积情况。资料的记录主要有文字记录、影像记录和测量绘图记录三大类。又分为遗物记录和文化记录、遗迹记录等两个门类。
1.遗物的记录:普通遗物和采集的分析标本应记录其出土单位及层位。出自文化层或一般遗迹(如灰坑)内的重要遗物、完整或近似完整或可复原的遗物等,应收为小件遗物单独存放。除了需要标明出土单位及层位等要项之外,还应增加准确的出土位置(坐标)。
2.文化层和遗迹记录
文化层的记录主要采用绘图和文字描述,反映在四壁上的剖面应有影像记录。
地层学是田野考古学的基本理论之一,它为田野发掘提供了最基本的方法论,使田野发掘科学获得资料成为可能。通过在工作中对田野考古理论的学习,我认为理论最终要经过实践的检验,但毋庸置疑,对考古工作者来说,在考古发掘过程中要求发掘者要耐心,最大范围地将同一地面发掘出来,并用一套遗迹现象的编号系统和遗物采集办法对地面上的遗迹遗物加以采集。这一观点必将是我们发掘的正确指导思想,我们考古工作者要在这一正确方法的指导下,将这一理念转变为可操作性的技术。
参考文献:
1.栾丰实、方辉、靳桂云《考古学理论·方法·技术》文物出版社,2002年。
2.科林·伦福儒、保罗·巴恩著,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译《考古学理论方法与实践》,文物出版社,2004年。
(作者工作单位:山西省长治市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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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 《文物世界》 201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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