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岩
电视剧《包青天》、京剧《铡美案》以及二人转《包公赔情》里面的故事情节都非常精彩,但都不是历史事实,均取材于演义小说《三侠五义》,改编自清代子弟书演员石玉昆的说唱作品《龙图公案》,是石玉昆虚构的段子。
历史上真实的包公是如何断案呢?
根据北宋参政知事吴奎撰写的《宋故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墓志铭》(以下简称《包公墓志铭》)记载:“公性严毅,有从舅犯法,公挞之,自是亲旧莫不畏服……”
包拯性情刚毅严厉,他在家乡庐州任职知府的时候,有个堂舅犯了法,包拯不徇私情,当众杖责舅舅,自此之后,家乡的亲戚故旧无不畏惧折服。
《宋史》记载:包拯极为孝顺,朝廷令其出任官员的时候,他“以父母皆老,辞不就。”
因父母年老而拒绝做官,他能为了维护律法尊严当众责打堂舅,应该是鼓起很大勇气,才做出这个艰难决定的。
包拯刚直不阿,不畏权贵,敢于冒着丢官的危险为民做主。
《包公墓志铭》记载:至和三年(1056年),包拯任职开封知府期间,有人状告一个“贵臣”,拖欠他家财物很久不偿还。
这位“贵臣”也许是皇亲国戚,也许是有权势的大臣,吴奎忌讳说出人名,说明他是很有权势的人物。
包拯画像
包拯判决,“贵臣”立即无条件偿还债主。
“贵臣”仗着权势,拒不偿还,就是说根本没把开封府尹包拯放在眼里。
包拯立即传唤“贵臣”到官府大堂,和债主当堂对质。
“贵臣”感觉自己的面子变成了鞋垫子,“窘甚,立偿之”,立刻偿还了财物。
“尝有二人饮酒,一能,一不能饮,能饮者袖有金数两,恐其醉而遗也……”
开封府有两个人一起喝酒,某甲酒量很大挺能喝的,另一个人某乙酒量小,属于不善饮的。
某甲衣袖里藏着几两黄金,担心自己喝醉了弄丢,于是就把黄金取出来,交给某乙暂时保管,等自己醒酒后交给他。
某甲于是放开了量,一通狂饮,不一会儿就去见周公了。
某甲醒来之后,到某乙家索要黄金,某乙佯装无知说:“你喝迷糊了,说胡话呢?哪有这回事儿啊?”
某甲气坏了:“你这是啥人啊?几两金子就变得如此绝情?”
某甲一怒之下,到官府控告某乙。
包拯审问某乙,某乙死不承认。
包拯暗中叮嘱官吏一番,命他带着官府文书,悄悄来到某乙家中。
官吏对某乙的妻子等家人说:“某乙已经承认私藏了某甲黄金的事儿,看看,这文书上有他的签字画押。尔等立即交出黄金,否则某乙罪加一等。”
某乙家人信以为真,又害怕受到牵连,于是就取出黄金交给了官吏,不久,官吏取回黄金,秘密交给包拯。
包拯再次审讯某乙,某乙依旧抵赖,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包拯勃然大怒,取出黄金丢在地上:“睁开你的狗眼看看,这是什么东西,还认识吧?”
“匿金者大惊,乃伏”,藏匿黄金的某乙大惊失色,只好招认了。
由此看来,包公断案如神也并非空穴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