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投名状》中,徐静蕾饰演的角色说自己是“扬州瘦马”。许多人或许不解,明明是人,为何说自己是马,而且还是“瘦马”呢?
她说的没错,自明朝之时,“扬州瘦马”四个字便已经出现,只不过,“瘦马”不是马,而是人!
明朝之时,扬州富足,南北客商云集此处,酒肆茶楼,青楼妓馆,一应俱全,专供有钱的老爷们享受。逐渐此地衍生出一种生意,那就是贩卖年轻女子,这些女子经过专门培训、其目的就是卖给富商作小妾,而这些女子以瘦为美,个个骨骼清奇,苗条消瘦,在“马馆”之中供人挑选,客人来此,上下端详,不但要观四肢腰腹,还要闻其体香,看其牙齿,窥其毛发,如马贩子相马一般,故此得名“扬州瘦马”。
“扬州瘦马”很快风靡南北两地,许多人专程到此“买马”,因此“养瘦马”成了一项暴利行业,大批人专门从事这个职业。这些所谓的“瘦马”被买走之后,或是为妾,或是为奴,或是为婢,或是为妓,下场不一。遇到好人,兴许也能混的出人头地,可若是遇到歹毒者,下场凄惨不堪。在当时,“瘦马”不能算人,只能算是玩物,主人买走之后,或自用或送人或转卖,自己做不得主。而若是顶撞主人,便要遭受惩罚,或打或*,主人只需花些银子便是,而不受任何处罚。
这些“瘦马”来自不同地方,多是贫苦人家的孩子,在七八岁之时,被卖给人贩子。有些则是被人贩子拐带而来,其中也有被抄家的朝廷大臣的孩子,属于“官卖”,既官家将其卖掉。之后,等待她们的将是一整套漫长且又体系的魔鬼训练。为了让她们显瘦,每日的饭菜定量,甚至专门喂食一些药物,使其看上去虚弱,有病态之美。待到“期满”之后,便可售卖,并依据先天条件,被分为三六九等。
清代丁耀亢对“瘦马”有所描述,其中说道:一等资质的女孩,将被教授“弹琴吹箫,吟诗写字,画画围棋,打双陆,抹骨牌,百般淫巧”,以及精细的化妆技巧和形体训练,是一等价格。二等也能识些字、弹点曲,懂得记账管事,以便辅助商人。三等则不让识字,只是习些女红、裁剪,烹饪等手艺。自然卖价也最低。
“瘦马”之风兴起之后,来此富商巨贾络绎不绝,扬州也因此夜夜灯火,热闹非凡。就连达官贵人,王公大臣也到此一游,买上几匹“瘦马”回家,尽情骑玩。万历首辅张居正也偏好此道,被抄家之时,人员名单中有家妓十四人,其中就有从扬州买来的“瘦马”三人。
时至清朝,尽管扬州曾被屠城,但不出数年,再次繁华,“瘦马之风”随之又起,直光绪年,仍大行其道,不少人甚至被卖入南洋或西洋。随着清王朝的覆灭,“瘦马”之风才算消失,但是并未根除,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存在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