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一开始的时候,一斤并不等于500克。
清朝时候的一斤等于586.816克。
即使是放在现在,你要跑去香港买水果,你会发现一斤水果比老家的还多,因为香港的一斤等于605克。
把一斤搞成500克是人为的。
以前咱们关起门来过了几千年的日子,全天下规定的是:一斤等于16两,一两等于10钱,1钱=10分,1分=10厘。一丈=10尺,1尺=10寸。除了一斤=16两外,别的全都是1和10的关系。大家的秆都一样,大家的尺子都一样,大家的斗都一样,没有什么不方便的,这就叫统一度量衡。
到了晚清的时候,洋人来到咱们家了,他们的度量衡用的是千克、克,米、千米,g、kg、m、km。
把大清的一斤东西放到洋人的天平上,会发现一斤等于586.816克。
一开始大家都不嫌麻烦,将就用。到了北洋政府时,就有人不耐烦了,给洋人买一斤东西,那叫一个累,光是称一个重量就要等半天,后来想想实在不方便。就在1915年1月17日公布了一个叫《权度法》的法律,规定了以前的那些重量和尺寸的单位继续使用,同时又引入国际单位制,两套度量衡同时都可以使用。
在1930年1月1日,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度量衡法》,明确规定一斤等于500克。
大家看见没有,自此人为把1斤和500克关联了起来。
此时虽然一斤等于500克,但1斤依然是16两,没有办法,这是根据传统来的,一直到1959年新中国发布了《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才把一斤改为十两。
但是在全国范围内除了有一个行业以外,全部都实行一斤等于500克等于10两的计量方式。这个例外的行业就是中医,好多中医用药的剂量都是按照老式度量衡计算的,为了防止发生人命,中医还是运用一斤=16两=10钱=596.816克的计量单位,一直到后来全部改为用克计量为止。
在我们的生活中,除了一斤恰好等于500克外,还有三尺恰好等于一米,也是人为的。
离我们远去的计量单位,除了以上提到的,还有丈、尺、寸、斗、石等等。现在虽然和国际接轨了,但在生活中还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比如每一片药含量是0.05克,一天要服30毫克,到底要服多少片药呢?
用克也就算了,还要用毫开,每天服用5毫升,一些老年人一时不知所措,5毫升到底是多少?
我觉得我们生活中,斤和里是我们最适合的计量单位,是老祖宗传下来的,凭什么要改为克和千米?
不幸中的万幸是,幸好还没有引入:多少磅,多少盎司,多少英寸。否则非要把人搞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