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从2020年1月1日起下调啦!
下调后,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标准为:多层、高层1500元/户;城市住宅小区的排屋、别墅3500元/户;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凭相关部门有效证件按1000元/户收取改造费;管道燃气预埋费按建筑面积收取的,收费标准为23元/平方米。
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和改造费分别用于新建住宅和未通气存量住宅的燃气计量表、表后两个单嘴阀及表前管道燃气设施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施工、监理和安装等费用的支出。
另外,根据居民用户要求,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在计量表后安装不锈钢金属波纹管(包括金属卡口)、其它燃气设备设施,或燃气设备设施的拆、迁、改、修等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请广大用户奔走相告,如需报装可到营业厅(丹溪路680号)或金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宝莲广场B座8层)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