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多个国家已经采用国际米制。当时的工商部建议,将本国度量衡与米制兼用,并颁布《权度法》。1927年南京政府成立后,吴承洛等人提出采用米制,并确定与市制的换算关系:1公升等于1市升,1公斤等于2市斤,一米等于3市尺(即一二三制)。
米制公约1875年签署米制公约
米制公约是法、俄、德等17个国家于1875年5月20日签署的一项国际公约。依该公约成立了旨在协调国际计量和协调米制发展的协会,同时也设立了监督协会运行的相关组织,即国际米制公约组织。最初,它仅涉及质量和长度单位。在1921年的第6届国际计量大会上,对其进行了修订,其任务扩展到所有物理量的测量。在1960年的第11届国际计量大会上,它建立的单位系统被定为“国际单位制”(SI)。米制公约组织的宗旨是为了保证在国际范围内计量单位和物理量测量的统一,建立并保存国际原器进行各国基准的比对和技术协调,建立国际单位制并负责改进工作,从事基础性的计量学研究工作等。
1976年12月国务院批准我国参加米制公约组织,1977年5月10日我国致函法国政府,宣布加入米制公约组织,1977年6月16日法国政府复照确认。 从1979年起国家计量局顾问王大珩教授当选为国际计量委员会委员,他是我国第一位加入该组织的代表。
吴承洛与一二三制民国时期化学家和学会工作活动家——吴承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吴承洛任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技术管理局度量衡处处长和发明处处长,主持建立度量衡制度、标准制度、发明专利制度和工业试验制度等,为建立和健全新中国的计量和专利等制度,做出了贡献。
他主持制订了“一二三”市用制,即1公升=1市升;1公斤=2市斤;1公尺=3市尺,在全国度量衡统一工作中起了奠基作用,因而被誉为中国划一现代度量衡的创始人之一。他撰写的《全国度量衡划一概况》和《中国度量衡史》两本专著,是吴承洛多年来有关度量衡研究成果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