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建筑作为独立之体系,数千年来不断继承演变, 但由远古时期的简陋胎形,到近代穷奢极巧的殿宇,单体建筑物均始终保留着三个基本要素:台基部分、屋身部分及屋顶部分,北宋喻皓所著《木经》中已分别称之为“下分”、“中分” 与“上分”1)。在外形上,三者之中最具分量与变化者,自是屋顶部分。“屋”字的本意就是屋顶,后才用来表示整个房屋, 可见屋顶部分在古人心中的重要程度。《考工记》中“轮人为盖……上欲尊而宇欲卑,上尊而宇卑,则吐水疾而霤远”,就 已经很清晰地解释出了这种屋面曲线的实际效用。本文所讨论的传统建筑屋面坡度问题,重点不在于各地区屋面坡度的数值差异,也不涉及各地造成屋面坡度缓峻的成因,仅讨论传统建筑屋面坡度的设计方法,即定出屋面曲线的具体方式。
1 文献记载中几种典型的定侧之制
早在《周官·考工记》中就有“葺屋三分,瓦屋四分”的记载, 郑司农注曰:“各分其修,以其一为峻”。葺屋,即草屋;“修” 和“峻”则分别指房屋进深的跨度和举高。北宋景文公宋祁《笔 录》中也提及:“今造屋有曲折者,谓之庯峻,齐魏间以人有仪矩可喜者,谓之庯峭。”“庯峭”所指,即宋之举折。
1.1 宋《营造法式》之“举折”
举折,即定屋顶坡度及屋盖曲线的方法,亦谓之定侧样。《营造法式》2)(以下简称《法式》)中先笼统描述了举折 之制的基本方式,即“先以尺为丈,以寸为尺,以分为寸,”以厘为分,以毫为厘,侧画所建之屋于平正壁上,定其举之峻慢,折之圜和,然后可见屋内梁柱之高下,卯眼之远近”。其意为先于板壁上作一比十的侧样,再定“举屋之法”和“折屋之法”(图1)。
图1 宋《营造法式》之“举折”“举屋之法”即整体控制屋面举高,将前后橑檐枋距按照建筑类型等分为三分或四分,取其一分为举高。另根据建筑类型的不同有相应举的加高之法。“折屋之法” 是在整体举高的基础上细化“槫的”定位之法,所依基准值即为举高,先定首折数值为举高的十分之一,即“每尺折一寸”, 首折之下则是“递减半为法”,同时亦考虑到变通之法及不 同建筑类型折屋之区别。
1.2 清工部《工程做法》 之“举架”
不同于《法式》举折由上而下确定折屋数值的方式,举架的原则是将屋顶的斜度由下而上逐渐增加,另晚期建筑的屋面较早期建筑更为陡峻,梁间距亦相较早期变大,为实现由下至上斜度渐陡的效果,需将瓜柱的高度从下而上逐次加高。举架的高低,都以步架为比例。清工部《工程做法》3) (以下简称《工程做法》)中提及五举,六举,六五举,七举乃至九举等,即举架之高等于步架之长的十分之五,十分之六 ...... 十分之九。举架的急缓,以房屋的大小和檩数的多少而定,最下一举多是五举,飞椽则三五举,最上一举往往在九举之上,还加平水,将房脊推到适当或需要的高度(图2)。4)
1.3 民国《营造法原》之“提栈”
“提栈”之定意,说法有二,一说与《法式》中提及的“定 侧”字音相近而得名,一说与法式中“抨绳令紧为则”相关。“抨绳令紧”即提线使垂直,而提线与提栈字音更近,故朱桂辛先生谓:“提栈之名意,或基于定侧与抨绳。”再看提栈之算法,实与《工程做法》所述相似,均自廊桁推算至脊桁,唯其起算方法各异。其法先定起算,起算则以界深为标准,然后以界数之多少,定其第一界至定界,递加之次序。所谓界深,即两桁间之水平距离,与《工程做法》之步架同义。另有提栈歌诀:“民房六界用二个,七界提栈用三个, 依此界深即是算;厅房圆堂用前轩,殿宇八界用四个,厅堂殿宇递加深”。所谓一算,即为界深十分之一;“用几个”是指提栈个数,即自廊桁至脊桁系数之递加数。界数多时,其起算及及脊桁提栈确定后,其中间几界提栈之算法,每皆先绘侧样, 审度屋面曲势,酌情确定(图3)。5)
图3 《营造法原》之“提栈”
乡土营造中的定侧实例
2.1 屋面坡度术语
对屋面坡度的描述各地不同,常见的术语包括“折”、“架”、 “线”、“水”等。北方地区常使用“折”和“架”,如北京称屋面坡度为“举折”,豫东北则称其为“折势”;豫东则用 “起架”;而南方很多地区用“水”来描述屋面坡度,常见的有“屋水”、“水线”、“分水”、“竹竿水”、“一字水” 等;另有一些地区的屋面坡度术语融合了南北方的特点,如湖北孝感民居中的“折水”等(表1)。
表1 各地屋面坡度称谓表 6)
2.2 屋面坡度类型
天一阁本《明鲁般营造正式》(以下简称《正式》)中存 在三种屋水做法。如在书中所附的“楼阁正式”一图中,屋顶 为一条直线;而在“三架屋连一架”、“九架屋前后合僚”、“秋 千架”图中,屋顶为折线;在“七架之格”、“五架屋拖后架” 两图中,屋顶为一条内凹的曲线(图4)。
图4 《明鲁般营造正式》中的三种屋面类型
结合赣东闽北7)地区乡土建筑调查的信息可知,此三种屋面类型应不是雕版印刷时的随性制作,而是在一定实例基础上绘制而成。在以往的研究中,有学者认为“折水”相较“弯水”之不同,在于屋水举高比值的数量,即整体屋面坡度中若使用两个不同的举高比值, 为“折水”,若为三个及以上,则为“弯水”8)。从这个意义上说,“弯水”可理解为“折水”的衍生型。但在本文中,从屋面坡度设计的具体作法出发,将“弯水”视为一种更接近曲线的屋面形式。2.2.1 直线型直水屋面做法早已有之,从汉代画像砖上显示的建筑形态中就可看出直水屋面的意象;而在南方乡土建筑调查中,其常见使用于架数少、用长椽的建筑中。无论从传统营造的简便性还是安全、稳定的因素,直水屋面做法在乡土营造中的优势是明显的。从营造的视角分析,直水屋面的做法可能与南方气候条件下衍生出的屋面构造有关。中国南方地区屋面多不用苫背,直水屋面能促使瓦件倾斜角度更为均匀,避免因折线而局部角度 变化太大以造成积水的情况。且南方建筑的构架多采用穿斗式, 檩数多而密,相应多采用较长尺度的桷,直线型屋面便可以最 大程度满足较长尺度的桷的使用。2.2.2 折线型 折水屋面做法何时出现尚无明确的考证,但从唐宋一些绘画资料看,那个时期折水屋面已较普遍使用了。从技术实现的角度来看,折水屋面的出现应晚于直水屋面。调查的匠师口述资料表明,折水屋面是较直水屋面等级更高者,如相对简单的民居多用直水,而做工精细考究的民居则多用折水,乡土建筑中的祠堂、书院、寺庙等较高规格者,也几乎都是折水。2.2.3 弯线型有些乡土建筑的定侧方式并不具备“法式”,在田野调查中,经常发现工匠在具体设计屋面坡度时较为图像化的屋面坡度确定方式,而不是我们通常认为的严谨的屋面坡度算法。其实质为在较小的比例的“图纸”系统中先以简单易行的方式将屋面曲线确定下来,依此曲线再去确定檩条的具体位置,最后再将“图纸”系统中檩条的定位信息以扩大比例在实际营造中确定下来。对于普通民居而言,此屋面曲线的确定往往带有一定的随机性,如下文将要提及的提线法和弯板法等。相比较折线型屋面的计算所得,依此方法确定下来的屋面曲线不像前者那般顿挫明显,而表现出更为自然的曲线,但也因此随机性较大,难以形成固定标准。
2.3 屋面坡度作法
2.3.1 起架法此法较适用于“直线型”屋面,即用梁的长度按照一定的比例取值确定脊檩高度,其实质是通过垂直与水平方向的长度操作来得到斜面,而不是从斜面与水平面间的夹角入手,与宋 《法式》“举折之制”中的“定举”方式较为相似。郑力鹏先生在《屋顶坡度新探》一文中曾提及“广东沿海传统民居屋顶高垮比在1:4 左右;福建沿海传统民居的屋面坡 度相对平缓,平均高跨比为1:5.0;浙江沿海民居屋顶坡度在30°左右,高跨比约为1:3.5”;课题组在济南市莱芜区茶业口镇卧云铺村调查中得知,当地屋架中瓜柱的高度是房梁长度乘 0.36m,若房梁长1m,瓜柱的高度就是0.36m。而“折线型”屋面的实质便是重复使用“起架法”,同时保证自脊檩至檐檩起架的比例逐渐趋缓,即乡土建筑中最常见 的“屋水”做法。2.3.2“先起后调”法“先起后调”法与宋《法式》“举折”法有一定相似之处, 即在先定出屋面整体举高的前提下,通过在垂直高度上调整各个檩条的位置而形成屋面折线的方式。常见的调整方式分为调 “数”和调“比”两种。2.3.2.1 调“数”在江苏海安存在一种“跌槽”做法,其具体方式为先以前后檐檩间距十分之三定脊檩高度,连线脊檩与檐檩,确定金檩的水平位置后,再于金檩和步檩的垂直方向上依次降低1.5 寸 和 0.5 寸以定位其位置(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