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被吊销后,需等待5年方可重新办理”——这一条可信度最高。因为根据现行规定,偷渡、逾期滞留、被遣返者的护照本来就会被吊销。如果吊销后立即重新办理,那么吊销的意义也就不在了。
根据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出境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根据滞留原因,就有可能被吊销护照。
至于“再次办理护照需有公职人员担保”,目前中国的现行法规中没有任何与“公职人员担保”相关的先例。一些银行虽然采取了“公职人员担保发放贷款”的潜规则,但实际上这是不合法也不合规的做法,在出入境管理领域也不太可能出现。
根据中国出入境管理法中第75条,出境后被遣返的就会收缴护照,并且在半年到三年不等的期限内不能重办。
关于“逾期滞留者子女不得报考公务员”,实际上已经是“进行中”。如果有直系亲属偷渡境外,他们无法通过政审,因此这并不算是什么新规。“不得报考知名大学”,完全没有可信度。在法律和道德上,这种政策在这个时代都不太可能会出现。
“4月新规”是真是假,拭目以待,等官方给出说法。
在新加坡逾期逗留会被重罚
在新加坡,逾期滞留是违法的行为。违规者可能会被处罚或被告上法庭受审。根据移民条例第133条规定,在新加坡逾期逗留不超过3个月,将会被判处4,000新元以下罚款或6个月以下监禁,或两者并罚;但是非法滞留时长90天以上的话,将会面临6个月以下监禁、3鞭以上鞭刑。对于身体不适合实施鞭刑的人可以用不超过6000新币的罚款代替。
去年6月,逾期逗留新加坡的两名女子被判坐牢,以及罚款2500新币和3500新币,而收留她们的房东则被判监禁6个月。这两名女子的准证,早在2009年5月23日和2006年4月24日就已经过期。房东发现她们逾期逗留,但还是让她们在自己的单位内继续居住。
不过基于初犯,移民局也不是那么的不近人情,只要在发现自己逾期后,马上带着相关材料去移民局(护照、入境卡、解释信),然后排号填写相应表格,即可到柜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