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修改建议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06-03 22:20:38

中工网北京12月8日电(记者 王鑫)今天,《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修订工作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工会、上海交通大学工会、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工会、南昌理工学院工会、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等6家单位,分别作为省级教育工会、高校、附属医院、基础教育、民办教育、职业院校代表进行了会议交流。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修订思路,全总基层工作部就全总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就教育卫生系统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课题调研情况等分别进行了交流分享。

2011年,教育部下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对教代会的总原则、职权、教代表、组织规则、工作机构等作了明确规定,为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主要制度依据。十多年来,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落实和保障教职工民主权利、维护教师队伍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现代学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制度修订的必要性凸显。2022年,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与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修订开展了联合调研。

下一步,两单位将稳步推进相关工作,进一步推动学校教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推动民主管理工作不断深入,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推进学校内部治理现代化、助力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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