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维舟
在世界各国的历史上,强盗都是一个让人感受复杂的存在。他们虽然威胁到了平民的生活,但有时却又是英雄传奇的主角。在每个人被紧紧束缚在家庭、宗族等固定组织之内的时代,他们还象征着一种传统身份之外的自由,表现出寻常人难以企及的男子气概。无论是中国的水浒英雄、英国的罗宾汉还是现代的《加勒比海盗》,他们的形象常常染上浪漫色彩,狂放不羁而又智勇双全,其行为举止的粗野和残暴则被淡化,不仅是广受欢迎的民间英雄,甚至往往还成为人们心目中表达政治不满的化身。《洋票与绑匪》一书中说:“中国的土匪是个悖论。它既是令乡民恐怖的人物,又是乡民的保卫者。他就像一个行为古怪的罗宾汉式人物,在保护一些人的同时往往又会伤害另一些人。”但其实各国的强盗都有类似的特征。
这里当然有部分是事实——民间的同情与支持对土匪而言尤为重要,但也明显美化了他们其实颠沛流离的生活(一如《水浒》里说的“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实际上大部分强盗的人生都在贫困线上挣扎。显而易见的一点是:绝大多数人如果不是生活所迫,是不会走上这条道路的。这未必如“逼上梁山”那样是受人诬陷逼迫,而往往只是个简单的经济问题。在《大话西游》中,菩提老祖有两句经典台词:“强盗也是一种职业”、“好好干好你强盗这份有前途的工作吧!”不过,如果真把强盗看作是一种职业,那说实话它不但风险很高,收益和前途也不见得怎么样。
作为副业的抢劫
在谈到这些强盗无法无天的人生时,人们常有一种印象,似乎他们就专门以此为生;但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恰恰相反:很多人只是把抢劫作为一门补贴家用的副业,类似于在正式工作之外兼职打打零工。日本自1996年以来出现老年人犯罪率高涨的奇特现象,其原因多是孤寡老人在贫困化之下,为了生存和安全的需要,不得已通过盗窃等手段获得生活必需品,甚至甘愿入狱“犯罪求养”。在美国密尔沃基,有社会学家发现,但凡某一年贫困房客因付不起房租被驱逐的比率升高,隔年的犯罪率就会同步飙升。这都意味着人类生活中的一个普遍现象:社会边缘群体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会铤而走险通过抢劫、盗窃等手段来维持生存。
在三卷本《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马士在谈到晚清的中国海盗时简洁明了地说:“在中国水面上,以海盗行为为专业的不如把它当副业的多。”很多渔民、船民如果无法维持生计,就会“兼职”当当海盗来补贴收入。这在欧洲历史上更为明显,荷马史诗中的古希腊水手都是能抢则抢,偶尔才做做生意。所谓“既做生意又抢劫”(trading-and-raiding)的现象在西方一度是长盛不衰的现象,16世纪的英国武装私掠船在地中海等海域经常打着经商的旗号,不加区分地劫掠沿岸各国的商船队[8]。《剑桥欧洲经济史》第五卷中承认“战争、商业、海盗,他们是三位一体,而非互不关联。”这意味着在某些特殊境况下,水手随时可以转变为海盗,渔船稍加装点也就成了海盗船,而所谓土匪也往往只是农闲时的贫困农民。
历史上那些著名的“匪区”大多是人们的生活无法得到保障的社会,这绝对不是偶然的。布罗代尔发现,在16世纪晚期地中海一带猖獗的匪徒活动正是这一阶段当地农民生活境况恶化的直接反映。民国时全国各地盗匪充斥,这在经济学家眼里也是经济恶化的征兆。在晚清民国时期的河南西部一些地方,“从事土匪活动是许多贫困家庭的传统生活方式;父母鼓励儿子,妻子督促丈夫,兄弟之间互相牵引而去做土匪”,因为当地除此之外别无更好的生活出路。
《水浒》故事中梁山泊所在的曹州府(今山东菏泽)自古多匪盗,晚清时甚至据说当地有八成成年男性都曾当过土匪,原因就在于这里地少人多,抵抗天灾和经济波动的能力更低,当地冬季农闲时存在严重的燃料短缺,在古代没有充分及时的政府赈济之下,人们不得不想方设法才能生存。日本学者宇野哲人1906-1908年间游历中国,在《中国文明记》中就说到这里“风俗人情最为败坏,常是匪徒之巢窟。犹是秋季高粱未收之时,隐于高粱深处,突然袭击旅客。”从秋收之后直至开春,田间没有物产,如果人们没有足够的物资维生,就很容易参与抢劫。桑原骘藏在1907-1909年游历中国,提到梁山泊一带“捕鱼者多是流浪不逞之徒,渔利薄时则一变而为匪徒,行剽劫,故冬春之交危险尤多。”
在整个黄泛区,人们在面临饥馑时大体有几种生存方法:拾荒、乞讨、逃荒、投靠、盗窃以及抢劫;但其间其实没有不可逾越的界限,鸦片战争之前,周石藩在《共城从政录》中就曾说过,河南当地妇孺在麦收之时捡拾他人田地里残留的麦穗为生乃是“习以为俗”,但这种拾荒行为也很容易转化,因而“颇有盗窃攘夺”。彭慕兰发现,在晚清民国时期的鲁西,秋收后的群体性拾荒常常伴有强抢行为,而且还不会面对道德压力:“穷人被普遍认为具有一种从事某些拾荒活动的权利,而这种权利首先在其家乡村子里被普遍认同。”有时这完全是临时性的求生办法,1940年代一些参加抢米的农民竭力将自己与职业性的土匪区分开,甚至还向县长请愿,要求允许他们抢劫,或跪在被他们抢夺的地主们面前,乞求原谅自己为了活路而采取这样过激的行为。
美国社会学家裴宜理在研究晚清淮北农村状况之后,将之称为“掠夺性生存策略”。这种社会的特点是:资源短缺、供应无法稳定、缺乏政府赈济和保障、国家控制能力弱,于是人们为求生存所能采取的最具适应力的策略就是集体暴力,换言之,这种社会环境本身促使劫掠变成了一种普遍的“生存方式”。一旦成为社会风气后,甚至在丰年时人们也会外出逃荒。雪上加霜的是,这种地方的人们为了把有限的资源留给男性后代,还倾向于溺*女婴,但大量光棍最终“成为淮北掠夺性和防卫性活动的主要后备军”。当然人们并非都参与劫掠,更确切地说是两类暴力:一是攫取他人财富的掠夺性策略;二是阻止他人进攻的防卫性策略,但两者之间的边界也常常很模糊,一个农民可能既是受害者,又会在农闲时被拉去参与抢劫,事后又防范他人来抢。其结果,这些地方在长期的生存竞争之下,往往形成剽悍好斗的尚武风习,因为这可能会决定谁能在这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