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民主还做过其他傻事,仅举两例说明 :一、前四一六年投票决定对弥罗斯岛居民进行灭族性屠*。这个蕞尔小城不识相,耍滑头,竟胆敢保持中立,既不跟雅典也不跟斯巴达结盟,而雅典如此强大,灭掉他们实在是小菜一碟。据修昔底德的记载,雅典军队执行了公民大会决议,*死了弥罗斯岛所有男子。二、前四一五年,雅典民众在亚西比德等人忽悠下通过决议,远征西西里岛的叙拉古城邦,企图吞并该城邦及周边土地。这意味着,在伯罗奔尼撒战争还远未结束的情况下,雅典又发动了另一场规模相当的战争,结果却是全军覆没,战死或被俘后被虐待致死者多达几万人,统帅尼西阿斯和德摩斯提尼都被俘虏并处死。此役使雅典元气大伤,从此走向败落。
当然,雅典民主并非没有优点。它虽有以众暴寡的倾向,相对于现代民主,在很多重要方面并非自由(如公民财产权得不到保障,没有不参与政治的权利,没有不敬拜城邦诸神的权利,甚至言论自由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但一定程度上,也正因为民主在雅典所创造的相对宽松的环境,才使悲剧、哲学、修辞术得以诞生,使诗歌、绘画、雕塑、音乐、科学等得以繁荣,使一大批文学家、艺术家和思想家得以涌现,对西方文明产生深远的影响。民主的最大长处,莫过于能较好地发挥人们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公民参政使他们对国家怀有强烈的认同感。此外,民主派在对待反对派方面,也明显比贵族寡头派更仁慈,至少没有像他们那样大开*戒。如果说雅典民主做了一些错事,那是因为它仍然发育不全。
为了更好地了解苏格拉底之死的来龙去脉,还得对当时的法律制度有所了解。若把沿自氏族制度的雅典政制与现代制度做个简单比较,不难发现二者有明显的差异 :在现代社会,由于任何诉讼都需要专业化的法律知识,被告一般会请辩护律师,但这种情形对雅典人来说闻所未闻。古希腊社会根本就没有职业化的法官和律师概念。事实上,当时雅典远未脱尽氏族遗风,法律仍相当粗糙,尚未从政治、宗教和习俗中完全分化出来,立法、司法职能与军事、政治、宗教等职能仍有很大程度的重合。相当于法官、律师和陪审员等的职能由谁来履行?民众法庭。而民众法庭又由抽签产生的数百到数千名“陪审员”构成。从人群心理学的角度看,在人群中,本来能够独立思考的个体不复存在,平日的道德约束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甚或犯罪倾向很容易爆发出来。如此这般,要总能做到公正合理,实在太难了。
由于希腊民主是一种原始民主,现代专业法庭和职业律师根本不存在,所以不仅任何公民可起诉任何被认为犯法之人,而且从理论上讲,任何公民都可在民众法庭上发言,揭发控告任何个人的违法行为。这意味着,任何手握权力者都受到密切的监督和制约。从权力应当受到制衡这一民主原则看,普通公民监督并约束公职人员以防止其滥用公权,乃天经地义,但在粗陋民主样式的实际操作中,任何担任公职者,无论贤与不肖,随时都可能陷入被动和危险。不仅任何人可以起诉任何人,而且判决结果取决于一个多达五六千人的超大“陪审团”的投票,而非专业律师和法官的理性辩论和协商。
让我们把目光再次转到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的雅典。前四〇三至前四〇二年,雅典通过了一项旨在使两派达成和解的法令。僭主暴政被推翻以后,民主派为了维稳,也考虑到斯巴达可能进行军事干涉,决定不搞秋后算账,而是打起了统战牌,跟寡头派达成了一个既往不咎的协定,以“宽恕法令”形式将之固定下来。据此法令,民主派不得对寡头派提出政治起诉,不得追讨被其没收的财产。这意味着,民主派虽然翻了身,但碍于“宽恕法令”,也因斯巴达威胁,却难以申冤。想要报仇雪恨,就得想法儿绕过“宽恕法令”。
尽管任何人可以起诉任何人,但要起诉,总得有个理由。此时,民主派人士胸中的复仇火焰远未熄灭。更糟糕的是,克里提亚、亚西比德等对城邦造成的伤害实在太大。苏格拉底怎么说也难辞其咎。但要直接指控他参加了寡头派的屠*行动,说他与克里提亚等相勾结,*戮民主派,既证据不足,又受“宽恕法令”掣肘。必须找到一些不像是政治起诉,却有*伤力的罪名。既然苏格拉底是哲学家或智术师,有新潮“启蒙”言论,“不敬神”不就是一个现成的罪名?
但这个罪名毕竟不够给力,得有些尺度更大的罪名才行。既然克里提亚、卡尔米德和亚西比德等一大批贵族青年追随苏格拉底,后来又对城邦犯下了大罪,为什么不能说他“败坏青年”?我们并不是因为他参与了屠*民主派才起诉他的。但这种指控看似绕过了“宽恕法令”,却毕竟仍有点牵强。起诉者既不敢把真实动机抖搂出来,只好将就用一个看似间接的罪名。这应该是第一轮投票判他有罪者不占多数的主要原因。
即便在第一轮投票中苏格拉底被判有罪,局势也并非不可以扭转。根据法律,被告被判有罪后,法庭应根据控方和被告提出的不同量刑方案,进行第二轮投票,然后才做出最终判决。无奈此时苏格拉底已年届七十。他似乎下定决心,不惜老命也要与民主派斗下去。按照法律,控方提出量刑方案后,被告可提出一个反方案。此时苏格拉底若能低下他那高贵的头,提出一个还说得过去的反方案,比如放逐或交纳一笔数额足够的罚金,同时也不要那么傲慢,或许就会免于一死。据色诺芬说,苏格拉底拒绝提出量刑方案,认为这不啻认罪。我苏格拉底何罪之有?但这又不啻藐视法庭。几百个群众是好惹的吗?
不过据柏拉图说,苏格拉底并没有拒绝提出自己的量刑方案,而是同意支付三十米那赎罪金。之前他甚至胆敢提出,应宣布他为城邦英雄,在“普吕坦内昂”里为他供应伙食直至去世。“普吕坦内昂”乃何地?雅典城邦神社大厅,里面燃着长明邦火,至为神圣,能在那里受公家供奉者,不是奥林匹克冠军,就是为保卫城邦立下赫赫战功者。苏格拉底恬不知耻,说他应该在“普吕坦内昂”里享受供奉或英雄待遇。是可忍,孰不可忍!几百个手握生*大权的群众是可以随便挑衅的吗?之后苏格拉底又说,他愿意支付一米那赎罪金,且只能这么多。一个米那!这不又在羞辱法庭?柏拉图等急忙叫他答应付三十米那,由他们担保付清,但所造成的影响已覆水难收,与之前所说在“普吕坦内昂”享受供奉云云的后果同样严重。凡此种种使法庭上很多人尤其是民主派强硬分子相信,被告简直是在捉弄他们,羞辱他们。很多人本来倾向于中立,现在见他不识好歹,便改变了立场。结果苏格拉底即便表示愿支付三十米那赎罪金,在第二轮投票中,赞成判死者仍然比第一轮投票判其有罪者多出了八十人,即三百六十人对一百四十人。至此苏格拉底的牺牲几成定局。
在当时雅典,今人所熟知的公民权利并不存在,良性的政党政治远未开出,保障个人权利的宪法、法治、代议制度、分权制衡、私有财产权、独立法官、辩护律师、信仰自由等制度,远未形成。这意味着,对苏格拉底的处置虽未必公正,却合乎法律。但是,与其说他之被判死,是因其“败坏青年”、“不敬神”,毋宁说是因为伯罗奔尼撒战争后风谲云诡的政治斗争。民主派的政治报复是苏格拉底被判死的真正原因。假如雅典政制已进化得较好,公民权利已能较好得到保护,对僭主暴政只有间接责任的苏格拉底即便有罪,也罪不至死,判个放逐更为合适。然而此时的雅典民主毕竟仍是一种野性未泯的民主,不可能这么仁慈。以基督教兴起后的道德水准来衡量,此时希腊人虽然智商很高,却仍是一些不知慈悲为何的野蛮人。要让他们以德报怨,实在勉为其难。
民主派虽比寡头派更仁慈,但僭主暴政毕竟发生不久,*戮的惨景仍历历在目,城邦上空仍飘荡着血腥之气,要他们没有一点报复心,是不可能的。寡头派的血债并没能真正得到清算,而苏格拉底与寡头派头目的师徒关系又尽人皆知,民主派怎么能不伺机报复?即便无法指控他直接参与了*戮,也并非找不到其他理由来治他。加之城外的贵族派武装此时正蠢蠢欲动,就更得好好震慑一下他们了。克里提亚和亚西比德等难道不正是受其教导才变坏,才给城邦造成了巨大伤害?寡头派死硬分子此时不正在雅典远郊埃留西镇组织还乡团,磨刀霍霍,欲*回雅典变天?故此,苏格拉底之死是必然的。他是被牺牲的。
但很大程度上,苏格拉底之死也是自我牺牲。如果一心想活,他大可在法庭上装乖,表现得更知趣一些,而非拒不认罪,更非大言不惭要求被视为英雄。从柏拉图的《克里同》可知,从苏格拉底被判死刑到执行有一个多月,他有大把机会逃离雅典。但他终究选择了服从法律,即在狱卒监视下,与朋友们交谈中饮毒芹汁而亡。
《不自由的希腊民主》,阮炜著,上海三联书店二○○九年版;
《另一个希腊》,阮炜著,上海三联书店二○一○年版
原载《读书》2015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