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幸的是,现在一提到“格律”,往往只提押韵、平仄、对仗这些,而闭口不提“格”,这严重违背了“格律”诗“格高律清”之根本。
这样的后果是什么?
后果很明显,因重律而轻格,自晚唐开始,诗作名篇越来越少,甚至有些诗人为了平仄而舍弃格调,得一佳句后,其他几句随便找平仄符合要求的句子,凑成一句诗,这在五律中体现的最为明显。
更有甚者,得一佳句后,因平仄不合规,就改佳句中用字或词,格式完美了,但意境没了,佳句变成平句,典型的因形害意。这也是优秀作品越来越少的重要原因。
千古名篇流传至今,绝不是因为“律”,而是因为“格”。格律诗日渐式微,这是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所以现在就应该扭转重“律”而轻“格”的风气。
我们需正确理解“格律”的含义,不要把格律理解成格式。要追求“格高律清”,这样必属佳品;在两者不能相全时,要重“格”而轻“律”,绝不能因形害意,为了格式去拼凑诗篇。
除了写诗,在评价格律诗时,也不要光评论“律”,更要评论“格”,否则就会舍本逐末,流于形式。
最后再简单总结一下:“格律诗”中“格”是“意”,“律”是“形”,写格律诗应追求“格高律清”,实在不能相全时要重意轻形,而不能“因形害意”,否则就违背了“格律”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