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义的讨论和研究,似乎西方哲学比我们要更热心也更积极一些。由于中国的儒家文化更重视集体,于是仁爱是中华文化的核心,而关于正义与非正义,似乎无论儒家还是道家或者佛学,都没有太强调。
西方哲学中,对于正义最早的研究,应该是柏拉图的《理想国》,这一篇对话体著作,用柏拉图的老师苏格拉底与各类不同的人物的对话,介绍了正义的内容。而两千年后,亚当斯密也在其著作《道德情操论》中介绍了正义。本文摘引这两人的定义,以梳理出最简单明了也容易让人理解的正义的定义。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首先介绍了四种错误的正义观。第一种是“正义就是有话实说有债就还”;第二种是“正义是帮助朋友伤害敌人”;第三种是“正义是强者的利益”;第四种是“不正义比正义更得利”。因为苏格拉底总喜欢举例子,所以看理想国并不困难,但归纳其核心则需要一些时间和耐心。在介绍了四种错误的正义观点之后,柏拉图给出了自己的正义观。
正义包括个人的正义和国家的正义两方面,个人正义可以归纳为每个人都不拿别人的东西,也不让别人占有自己的东西。而国家的正义可以归纳为使每一个人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赋的职务。用我们更容易理解的话语表达就是国家的正义就是确保每个国民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因为柏拉图的文章写于两千多年前,所以在《理想国》中,柏拉图用了很长的篇幅来反驳错误观点,也用了不少的文字来描述正义,在介绍完正义的定义之后,柏拉图也花了不少文字介绍了正义的城邦一定是智慧的、勇敢的和节制的。
两千年后,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这样定义正义“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正义只是一种消极的美德,它仅仅阻止我们去伤害他人,一个仅仅不去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名义的人,确实只具有一丁点儿实际优点,然而他去履行了特别称为正义的全部法规。”
究竟什么是正义?
综合柏拉图和亚当斯密的观点,我给出由我自己定义的答案。
正义就是在不侵犯他人基本权利的前提下履行自己的基本权利,这种基本权利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财产权。凡是侵犯他人基本权利的,就属于非正义,就应该受到谴责。
如果用更直白的话语表达就是,正义就是不伤害他人的身体和心理,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不侵占他人的财产。任何有损他人的行为和言辞都是非正义的。
当然这个定义更多的是站在个人的角度定义,如果推广到国家,那么国家的正义包含两个方面,其一国家建立最根本的目的就是维护本国公民的利益,所以确保本国公民拥有人的基本权利,也就是生存权、自由权和财产权,这就是正义的。在此基础上,不侵犯他国领土是国家正义的第二个内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无论以任何理由侵略他国,都属于非正义的行为。即使是维护本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也不应该以侵略他国为代价。
从现实生活的角度,个体的正义比国家的正义更为重要,因为只有公民履行了个体的正义,国家才有可能稳定和安定,一个不稳定的国家是难以履行国家的正义的。
不伤害他人,不侵略他国,这就是正义。以上就是我对正义的不完整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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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