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顺序和方法,学习的方式方法及操作步骤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07-15 15:56:31

学习顺序和方法,学习的方式方法及操作步骤(9)

申请成功后,已预约现场学习的请携带身份证明原件,按申请场次的时间提前到达东莞市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学习室现场(最早可提前15分钟到达),经闸机刷身份证或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进入课室学习。

网络学习需登录【交管12123】APP,点击【更多】,拉到最下端,点击【满分学习考试】【网络教育】【开始学习】选择视频按要求学习。

网络学习每天审核通过的学时要满3小时(建议多学30分钟以上),现场与网络不分先后顺序,但不能在同一天参加。

当日未参加网络教育或现场教育视为自主学习。

温馨提示

一、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七天,每次满分教育的学习天数最多六十天。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三十天,每次满分教育的学习天数最多一百二十天。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包括现场学习、网络学习和自主学习。

三、参加网络教育时,请按要求进行至少3小时的网络学习,学习过程中,请注意免冠且穿戴整齐,举止文明进行学习。建议您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中学习,系统会不定时抓取您的学习状态。您当天累积学满3小时后,由交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后若您的已审核学习时间不满足3小时的,当天学习时间作废。

四、参加现场教育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参加现场教育,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并按时完成签到签退。对于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中途离场超过15分钟或者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等情形的,取消本次现场教育;存在替学等情形的,取

消其本次教育资格,三年内不得通过网络进行满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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