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
庄子曰:“埳(同“坎”)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
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典出《庄子•秋水》)
濠梁观鱼
这段话的意思是:
庄子与惠子在濠水的桥上游览,庄子说:“鱼在水里从容自在的游玩,是多么地快乐啊!”
惠子听了不以为然,说:“你又不是鱼,怎么会知道鱼的快乐呢?”
庄子反驳说:“你又不是我,怎么会知道我不知道呢?”
惠子说:“我不是你,当然不知道你;可你也不是鱼呀,这也是完全可以肯定的。”
庄子又说:“让我们把话从头说起。你说‘你怎么会知道鱼的快乐’那样的话,是已经知道我已经知道才问我的。我告诉你我是怎么知道的,我是在濠水之上感知到的啊!”
庄子与惠子
“濠梁观鱼”的典故,体现出了两个哲学问题。一个是逻辑之辩的问题,一个是认识论的问题。在逻辑之辩方面,惠子认为庄子是不能够感知到鱼的快乐的。也就是说,一个主体不能够超越其本身,而对另外一个主体进行感知。庄子也就以惠子的这一逻辑前提为出发点质问,既然惠子与他也不是同一主体,就也不知道他的所知所感,因此,就不该否认他知道鱼的快乐。其实,庄子的这一辩驳带有似是而非的色彩,惠子随即指出了庄子的谬误之处。惠子说自己当然不知道庄子的感受,同样道理,庄子也就不会知道鱼的感受。
濠梁之辩
从中可以看出,惠子所持的逻辑是一致的,就是主体之间不能够进行跨越性的感受。而庄子的逻辑则是矛盾的,他指出惠子不知道他的感受,是以一个主体不能够感知另外一个主体为前提的,而他又讲自己知道鱼的感受,这就是以一个主体能够感知另外一个主体为前提了。所以说,庄子的逻辑是矛盾的。
在认识论方面,惠子与庄子争论的焦点是,一个主体是否能够认识和感知到另一个主体的情绪感受。也就是说,认识主体之间是否能够相互理解。就一般意义而言,主体与主体之间是可以进行相互感知和理解的,但是这种认识不是直接得来的,而是通过一套程式化的外在表象而得来的。在这种跨越主体的认知感受中,有一个解码的过程。
就是说,一个主体在对其它的外在主体的心理感受进行认知的时候,存在着一个通过对外在主体所表现出来的、具有心理意义的征象进行破译的过程。由于人与人之间,享有着一套习以为常的共同的认知编码,所以这种解码的过程是自然完成的,是不需要有意为之的。
濠梁观鱼之乐
就极端意义而言,主体与主体之间是不能够被完全感知和理解的,不同的主体之间的认识是不能够完全合一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得就是这个道理。当然,庄子在与惠子辩论之时,可能不会想到这么多。
庄子的知鱼之乐,实际上是一种“以我观物”的体验方式。鱼是快乐的,是因为庄子在看到鱼的时候,自己本人是快乐的,所以外物也就染上了自己内心的色彩。自己怀着喜悦的心情见到鱼在水中游,就说鱼也是快乐的。至于鱼是否真的快乐,就无需去考究和理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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