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荔县从改善人居环境入手,按照“规划引领、整县推进、以人为本、绿色殡葬”的工作思路,启动田园综合体建设、农村综合性两项管理改革新举措,彻底革除乡村殡葬陋俗。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城乡新型殡仪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县委*、县长亲自谋划亲自抓,各镇(街道)党政一把手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先后组建了专门的殡改工作临时机构,各村也迅速成立了 “两改”议事会,确保文明殡葬理念有章可循。县民政局还科学编制了《大荔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标志着我县殡葬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推行殡葬改革是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人民十分关注的事情,为了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笔者从以下三个方面谈几点看法。
一、大荔县殡葬改革工作现状
去年10月13日,全省殡葬工作推进会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现场会在大荔县召开,来自全省各市、县(区)的与会人员对该县在殡葬事业改革情况进行观摩交流学习,召示着我县殡葬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走进全省先进行列。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省民政厅厅长赵政才、渭南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冀良以及全省各市,县民政局长150余人参加了现场会。
据了解,2015年以来,大荔县从改善人居环境入手,按照“规划引领、整县推进、以人为本、绿色殡葬”的工作思路启动两项改革,革除殡葬陋俗。一是高点定位。全面启动城乡新型殡仪改革和农村婚丧礼仪改革“两项改革”,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城乡新型殡仪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县长亲自抓,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具体干,组建了专门的临时工作机构,村村成立“两改”议事会,确保文明殡葬理念有章可循,根植人心。二是超前规划。创新将公墓建设纳入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科学编制《大荔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按照"一村一公墓"的标准,预留荒坡地、贫瘠地等公墓建设用地,优化公墓建设布局,满足居民文明治丧需求。特别是由我县制定的美丽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技术规范,省质监局正在征集意见,即将颁布为全省技术标准。三是强化支持。将丧葬事宜纳入领导干部个人报告重大事项,全县2万多名党员干部带头文明治丧、带头生态安葬、带头低碳祭扫。从县、镇、村三级干部,再到村民组长、党员代表,个个都是领头雁,人人都是宣传员,全力引导群众算好经济、土地、道德"三本账",倡树厚养礼葬、新坟入园的文明新风,有力支持了殡改工作开展。
同时,大荔县抓好“两个覆盖”,推行绿色殡葬。按照"把道路建成风景线、把村庄建成小公园、把全县建成大景区"的思路,将节约土地与满足群众多样化丧葬需求有机结合,全面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和红白理事会"两个全覆盖",改变了千百年来旧的土葬形式,根据坮塬、沙苑、灌区等不同地势,统筹优化空间布局,订制个性建设主题,合理配置追思缅怀、文化传承等功能,创新融入新二十四孝和核心价值观等时代理念,建成西小坡、平罗等村级标准化公益性公墓161处,规划骨灰墓穴11.6万个,融生态性、景观性、艺术性及文化性于一体,兼顾多元化安葬需求。到2018年底,将在全省率先实现村级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建成全省一流的县级殡仪馆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安装环保节能型火化设备,设置墓穴3万个,骨灰寄存格位1.2万个,全力满足往生服务、人文景观、艺术园林等综合性殡葬需求。并建立了公墓管理"五项制度",规范了安葬、祭祀、收费、监督等事宜,严禁乱埋乱葬和对外销售行为,各村还成立红白理事会,严格执行婚丧嫁娶事宜车辆、场所、席面等方面限制标准,村民过事必须报告,由村理事会统一操办并负责监督,把封建迷信的不良习气压下去,把群众的人情负担减下来,累计控制丧葬事宜3200余起,平均花费从过去的3.3万元降到现在的1.5万元,节约费用近6000万元,全县的礼仪之风、文明之风、节俭之风深入人心,形成气候。
与此同时,大荔县还将殡葬改革与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争创生态、循环、低碳三个一流,全力打造首个国家全域农业公园。采取开展“五年大栽树”活动,每年栽树2000万株,城乡主干道路周边建成了百米经济林带,形成乔灌结合的绿色屏障,在视野可见范围内确保“见树不见墓”。大力推广节地生态葬,建成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生态葬区251个,让殡葬与自然生态达到最大的融合,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并在农村循环利用惠民生。积极推广不留坟头、卧碑的节地安葬方式,新设置的坟墓全部进入公墓,严格控制土葬占地面积,全县丧葬用地减少80%以上,节省土地2200余亩。同时,将推进殡改节约下来的土地进行盘活利用,建成景观涝池540座,村级分散式污水处理站40座,太阳能路灯、文化广场、健身长廊等设施就在家门口,勾勒出一幅户户新居、家家幸福的美丽乡村新画卷。依托殡改后形成的优美村庄环境和淳美的民风民俗,以“旅游 ”为引擎,建设严通、新堡等13个3a级农业公园,开发赵渡古镇、冬枣小镇等9个特色小镇,建成“北国江南”“关中沙海”“天下粮仓”“醉美黄河”4大核心景区,串联起百公里百万亩美丽产业风景区,全力打造城市建设2.0、体育产业2.0、智慧农业4.0、美丽乡村4.0“四个发展典范”,吸引域外游客11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60亿元,广大群众充分参与,就地就近转型为旅游服务者和三产经营者,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更加富裕,更有尊严。
二、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大荔县在殡葬管理改革过程中曾经取得过骄人的成绩,尤其在民政部门和各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以推行火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改善殡葬事业单位的设施和经营管理跃上新台阶,同时,也培养建立了一支不断成长的殡葬从业人员队伍。但是,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目前殡葬管理中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突出问题:
一是受传统丧葬习俗的影响。丧葬习俗有其精华,也有其糟粕。对于将遗体火葬,群众的思想观念一时难以转变。在大中城市对遗体火葬已成习惯,但在我县推行遗体火葬,还是新生事物。在农村全部推行遗体火葬还有一个过程。
二是管理体制不顺畅。政府主管部门既是管理者又是经营者,殡葬管理与殡葬服务机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既是管理机构又是服务机构,集管理权、执法权、经营权于一身,把殡葬管理权力和经济利益紧紧套在一起,这种既经营又执法,政企不分,引起了社会对殡葬改革的许多误解和不满。殡葬管理部门又以殡仪馆、公墓名义参与殡葬服务和经营,依靠职工的辛勤劳作,他们与遗体相伴,送走了数百万个亡灵,安抚了数百万个家庭,这更是相当不容易。
三是丧葬陋俗改革举步维艰。从殡葬改革开始走过了由土葬到火葬的改革,但却忽视了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管理。首先是公墓热的兴起。修建骨灰墓,虽然占地比土葬要少,但是对于城市极其有限的土地资源来说,仍是一笔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其次,公墓、殡仪服务经营单位因其赢利目的的驱动,许多豪华公墓和大办丧事的出现,在消费上形成一种误导,也与国家倡导薄葬的政策方向相悖。再次,在骨灰的处理上骨灰墓,壁葬等,并不是对骨灰的最终处理,还存在着再次处理的问题。目前不留骨灰的响应者微乎其微,现代化的葬俗理念与传统的习俗的矛盾处于强烈的对峙状态。
四是基础服务设施投入不足。目前殡葬管理服务单位是以“差额补贴”的形式维持了年复一年的殡葬服务经营,独立承担了本应该政府承担的财力保障。为提升服务档次,更好的为丧属提供殡葬服务,还需更一步提高设施服务。其次合理规划墓穴,以节约用地,设计不同型号,不同价位的墓穴,以满足丧属多方面的需求。
五是惠民覆盖面不宽。目前县上只针对低保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实际,给与一定的政策倾斜,依托惠民式殡葬政策,开展普惠式殡葬服务,而大多数生活困难而又不够低保条件的边缘户不能享受殡葬惠民政策。其次是惠民标准过低。殡葬惠民政策没有将殡葬法规界定遗体运输、冷藏两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纳入惠民政策中。
三、对策及建议
殡葬改革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我们既要立足当前着力攻坚,更要着眼长远持久作战。改变陋习,难在彻底,贵在坚持,因此,各级政府既要抓重点,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要分清主次逐个击破。转变传统思想观念是根本,制度政策是依据,领导示范宣传是辅助,殡葬方式多样化是条件。
1、转变群众观念,提高思想认识。
大荔县域面积1800平方公里,人口75万,属于农业大县,农村人口占比在百分之七十以上,农村群众受知识文化水平限制,旧思想观念束缚,一方面仍旧相信“灵魂不死”、“生死轮回”,认为人死了之后他的灵魂还存在,从老一辈人口中经常念叨的“亡人托梦”以及佳节寿诞给祖先、亡人敬酒烧冥钱等行为就可看出“灵魂不死”的观念在其心中已根深蒂固,代代相传影响着后来人;另一方面,为了顾及面子,村民们往往厚葬亡人,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地位或者宣扬自己的孝心,邻里乡亲攀高比低,将逝者埋入村庄自然行成的墓群或自家耕地中,建立坟头。一个旧坟头占地最少也6个平方左右,有的群众自己立碑,建设家族墓园占地面积将更大,大的家族墓群甚至可占用土地上百平方。我县公墓墓穴统一规格,骨灰墓穴单人面积0.8平方米,双人墓穴为1平方米,遗体单人墓穴为4平方米、双人6平方米。公墓不设坟头。实行标准化、园林化,墓区整体规划,“三季有花、四季常青”。通过对比,公益性墓穴无论是在占用土地面积还是管理和绿化上都远远优于私人墓地。所以在火化和公益性墓地推广使用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不在受旧思想观念的束缚,通两种殡葬方式的对比,了解到“厚养礼葬”、“厚养薄葬”的先进性和人类发展的必然性。利用人的从众心里,鼓励部分思想开化的群众先行起来,观望者看到公益性墓地在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好处,势必跟随加入进来。自愿选择火葬,逐步转变观念,从而提高火化率。
2、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补贴机制。
制度是依据是保障,是强有力的引导与规范,相关制度的完善使得改革有迹可循。虽然国家,政府已经出台了改革的相关政策,但是在这些政策下人民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的状态,并没有达到使人们主动迎合的状态,若想变被动为主动,则要让改革为人民带来看得见的利益,一个较有效的方法便是建立补贴机制,对主动放弃传统、污染环境的殡葬方式转而采用绿色生态殡葬方式的村民给予一定程度的补贴奖励。长期的补贴政策也会起到宣传作用吸引更多的人投入到改革中,使人们自觉自愿投入到改革中,使人们自觉自愿配合改革,变被动为主动,推动改革树立进行。
3、发挥示范作用,提升工作影响力。
领导的示范辅以强有力的宣传有着事半功倍之效。当一项政策出台后,群众的眼睛都注视着各级领导干部,看他们对政策的迎合度,各级干部应以身作则,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应当像抓计划生育工作那样,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实施强有力的领导,坚定信心,克服困难,真抓实干,一抓到底,切忌怕这怕那,抓一阵松一阵”,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村民获取信息渠道有限,对外交流少,就更会以村干部的反应作为衡量改革对自己利弊程度的标准,因此,领导的示范作用更为重要。同时还要加强宣传力度,要把殡葬改革深入人心,让人们了解改革的意义,知道政策的提出与实施,自觉自愿为改革献力,为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做贡献。
4、强化协作联动,推动殡改发展。
充分利用各类学习会、座谈会、研讨会的机会,鼓励镇村广大党员干部及群众不仅仅要广泛学习和宣传殡改协作精神,营造浓厚的“协同、协作、合力”氛围,而且研究切实可行的民政部门协同联动机制,通过走访调研建立县镇村三级良好的工作协同联动机制。针对低保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实际,给与一定的政策倾斜,依托惠民式殡葬政策,开展普惠式殡葬服务;要创新工作方式,培养法治思维,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及示范引导的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多策并举,形成合力,保障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5、推广生态殡葬,实现殡改多样化。
殡葬多样化是推进改革的有利条件。当村民们转变传统思想观念,摒弃传统的土葬方式后,若不了解其他的殡葬方式,遇到丧事时就会迷茫无所适从,因此,必须要给他们提供多种殡葬方式,而不仅仅是火葬,让他们了解不同方式的优缺点,可以自主选择。目前,村民对一些其他类型的殡葬方式知之甚少,甚至全然不知,虽然《殡葬管理条例》第二条殡葬管理的方针:“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明确了火葬是殡葬改革的方向,在大部分农村地区,推行火葬有一定的难度,且火葬并不是一种绿色生态的殡葬方式,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其他类型的丧葬方式也可以推广到农村殡葬改革中,丰富殡葬方式,推动改革发展。例如现在流行的花坛葬,还有树葬、海葬、壁葬、草坪葬,总的来说,这些殡葬方式相对比较生态环保,节约资源。
殡葬改革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改革不仅需要政府的引导,党员干部的示范,也需要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所以我国的殡葬改革事业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要引导群众树立辩证唯物主义无神论,并贯穿到殡葬改革的工作中。同时也要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到改革中,形成生态和谐、节约环保的殡葬管理态势。(作者 刘改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