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写文了,最近太懒了。今天给大家推荐2000年茅盾文学奖作品—《尘埃落定》。
官方讲,这个故事充满了史诗气质,诗歌气质,很好的反映了土司文化的精髓。
评论家说,这个故事基于现实,而又充满魔幻感,俗称魔幻现实主义。
我不懂文学,无意多么深刻,只是努力说出自己在阅读这本作品过程中的感觉。
01迷离的二傻子你是否喝醉过呢?我记得有一次,我喝醉后,徒步回家,一是醒酒,二是看一看这孤独的夜色。最后,我不知怎么的,躺在了铺满了人工草皮的体育场上,望着满天星星,感觉自己像是一个穿越了历史的人。
喝醉的人总是有这种超然物外的感觉,《尘埃落定》中麦其土司的二儿子,人称“傻子”的哥们不用喝酒,却一直处在这种醉酒的状态。
他最爱问的问题,总是出现在清晨醒来。“我是谁?我在哪里?”这种哲学式的问题,一次次出现在“傻瓜公子”的头脑里,成为家人、小厮、奴隶以及自由民们的笑料。
人人都有犯傻的时候,但如果你一直每天都追问这种问题,除非你的职业是哲学家,那么别人把你当作傻子也就理所应当了。
阿来说他想写的是权力,而权力是人人都稀罕的东西,有些人宁死也要牢牢攥在手里。殊不知,日月转换,沧海桑田,城市还是那个城市,民族还是那个民族,但权力却只是昙花一现。
但飞蛾明知是火,却只身扑过去。人性决定了,对于权力的渴求,尽管只是饮鸩止渴,却依然趋之若鹜。
所以,只有傻子才会权力这种东西生出一点不一样的看法。因为傻子的心思,比较飘忽,不讲求实际。而讲求实际往往只是把人生推到符合某种意义上的轨道上去罢了。
像是麦其土司的二公子,生来就是含着金汤勺,但这种物质上的充盈并没有让他满足。相比于他的父亲、他的哥哥,他的心思更重,看的更远。
今朝有酒今朝醉,不啻为一种好的生活方式,但对于人类而言,对远方的想象始终存在。所以,这种傻自然就有了别样的意味。
我记得在知乎上看过一个类似的问题,说是自己不过二十出头,已经身家几千万,但是总感觉不快乐。
很多朋友帮他出主意,但我觉得都不在点上。有抨击他膨胀的,有告诉他要终身学习的。但归根结底,每个人的生活只是自己的旅程,自己的意义需要自己寻找。
何况,寻找意义,这件事情本身可能就是踏错了河流。我们更应该问自己的是,我们为什么要寻找意义?这样一来,反而可以打破自身的局限,以至于更加通透了。
迷离的二傻子做了不少世俗人眼中的大事,一度成为众多百姓心中的佛陀。但最终,在阿来的笔下,他死在了仇人的刀下,眼前飞舞的迷离尘埃终于盘旋、消散、沉淀。
有人说,这个结局太仓促,不好!我不同意。有人说,假如写二傻子去找了他的叔叔,岂不美哉?
大家这么想,我也理解。就像大家一样,我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时无刻不想知道二傻子最后的结局会如何。我也希望,这个故事成为某种传奇。
但真的写成传奇,也就丧失了故事悲剧性的意义。二傻子虽然是哲人,但他不幸就在于出生在了土司家庭,出生在了那个时代。所以,假如作者让他真的超然物外,那就不是傻子的故事了,而又成了聪明人的故事了。
本质上讲,这个故事就是一个富二代的故事。在一个阶层像钉子被深深钉入木头的时代,二傻子本来可以像他哥哥一样为所欲为,但生在人世间,都不可能为所欲为的。精神的理想和现实的需求,必须以某种方式达成平衡。
而且,从历史角度上讲,我们现在的人无不是以前时代,也就是古人的富二代,如何在这种物质充盈和追寻自我中,得出更好的答案,解出更漂亮的方程,将始终徘徊在我们每个人心头。
02色即是空不得不说,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看这本书还是很容易出现生理激动的。我也很好奇,女孩子们如果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否会有男人一样的某些来自原始的冲动。
故事发生在四川阿坝某土司统治地区,时代大约在1920年到1949年之间。这个年代的中国人,是饱受苦难的。但《尘埃落定》中的一些情节,却生出了奔放自由的花朵,那就是关于情爱的描写。
二傻子虽然傻,但毕竟是富二代。而且不同于如今的富二代,二傻子的富是真的富,是真的豪。毕竟,率土之滨,莫非王土。想睡哪个睡哪个,不就是二傻子哥哥的座右铭么?
从十三岁,二傻子开始懵懂的知晓男女之事,他像很多浪漫的少年一样,把色和爱当作了一回事。
要说,爱情和性爱到底是不是一回事?我觉得这个问题没有固定的答案,或许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罢。但从二傻子的经历来看,这两者并非一样的。
比如,二傻子最初喜欢的卓玛,这是一个丰满的女人,是二傻子男女之事的老师,是启蒙者。但随着嫁给银匠,再最后委身管家。她的光芒愈来愈稀少。
随着行文,随着故事,卓玛就像是一轮正在落山的太阳,从照耀的人睁不开眼,慢慢的消失了。这种消失,其实就是激情的消失。
是激情先消失,女人身上的魅力才消失?还是女人身上的魅力先消失,之后激情才消失?从二傻子的视角来看,似乎先是后者再是前者。
卓玛身上的魅力消失,先是体现在味道上,那股青草香味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烟火气。二傻子正暗自伤心的时候,一次在温泉中洗涤灵魂的卓玛却又让这种“香味”回来了,但是这个时候的二傻子却不想和卓玛睡觉了。
他虽然傻,但却懂得了人和动物的区别。曾经那种*和激情随着记忆和现实的交融碰撞,升华成为了一种更高级的东西。尽管我也说不上这种高级,到底是一种什么东西,但是里边我认为是有人性的。
后来,二傻子遇到了最美丽的人,叫塔娜吧。这个女人,美的不可方物!大家就参照自己的女神就行了。
最终二傻子得到了她,但是他却一直在思考,到底什么才是真正得到一个女人?事实上,虽然二傻子成就了几个大事,但依旧敌不过一个“土司”之名。
比如塔娜在回家不久,就和准备接任土司的二傻子的哥哥搞在了一起,当然后来,还有其他人。对于这种做法,我觉得我们读者和故事中的二傻子的理解是有区别的。
在我们大部分人的认知中,这种做法是不贞,是为人不齿的,我们讨伐的是这个行为本身的不端。而在二傻子看来,身处他的那个时代、那个民族所限,是不存在女人不贞一说的。他所愤恨的是,这个女人对于自己的不忠。这两种差别不大,很微妙,但却真实存在。
絮絮叨叨这么多,其实,我最想表达的就是,在故事里,性爱是一种很原始的快乐,它始终和田野,和云彩,和骏马联系在一起。
它不是想象,而是土司乃至奴隶们都是这么*!比如,我记得卓玛嫁给银匠后,两个人就是策马奔腾了出去。
还珠格格里边不是有一句,让我们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和故事里的细节相比,这种看似美妙的诗句相当无力。什么叫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不如,新婚的夫妇,策马奔腾,共享鱼水之欢来的原始、狂野和自由。
不过,故事在最后一部分给这种所谓的原始气息,打上了一个烙铁印记,那就是随着贸易市场而来的妓院和梅毒。
这里边,如果理解成为一种经济活动让人性的拉低当然也可以。我不是开妓院就拉低了人性,而是说当妓院和梅毒联系起来,当那个糜烂的、发出臭味的洞口展现在二傻子面前时,任谁都不免丧失了所有想象,转而想尽快离开,同时庆幸,你不是在边吃饭边阅读。
03权力的绝响和意外的风味其实,对于读者而言,这个故事的寓意不宜被拔的太高。
阿来说他想写的是权力之书,说明人性在权力面前的渺小、荒诞。
但假如真的像他这样说,这本书并不成功。因为,写权力,这个民族并不拿手。
正如黄特派员,在成为二傻子的师爷后,参与了那次二傻子组织的“土司们最后的聚会”中所说一样。
当时,论及时局,土司们尤其是那个女土司,叫嚣着管他是红色汉人还是白色汉人,干就完了。黄师爷哈哈大笑,几乎飙出了眼泪。
我引用下:
土司们问:“我们这么多王联合起来,还打不过一个汉人的王吗?”
黄师爷哈哈大笑,对同是汉人的麦其土司太太说:“太太,听见了吗?这些人说什么梦话。”
土司们十分不服,女土司仗剑而起,要*死我的师爷。
土司们又把她劝住了。女土司大叫:“土司里还有男人吗?土司里的男人都死光了!”
所以说,从格局上讲,土司们和坐井观天没什么区别,他们无法想象井口之外的天地。
但是从本质上讲,以五十步笑百步,也并没有什么意思可讲。无非就是人更多一些,钱更多一些,地盘更大一些。
故事中的事实证明,土司们确实只是井底之蛙,他们认为的王根本就不是他们认为的王。只是一丁点部队就把他们所谓的土司联盟给摧毁了。于是,土司最后的聚会、最后的节日真的成为了绝响。
所以,如果想看权力之争,还有其他的书可看。这本书最美妙的还是在于意外的风味。
比如,在第二段“色即是空”中,我写到了土司领地上情爱的狂野和原始,这就是一种独特的风味。
这种风味还体现在很多地方,比如大段大段对于自然环境的描写,比如自由民们吃完饭、越过河然后又越过河的情节,等等。
总之,我不一一列举,大概率上,我也列举不清楚。我就是想说,看这本书,类似于一种特别的体验,就像是在看一种异域的风情。这让我们不得不感受到一种多样化的丰富。
尽管都是两个肩膀上一个脑袋,但是,真的很不同,这种感觉和看电影也差不多。
举了例子讲,前不久看了《当你像鸟飞往你的山》,那同样有一个别样的风味,反正具体也说不好,但是环境不同,人也是不同的。又比如看瑞典作家写的那个《一个叫做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细节处同样有很多别样的小异趣。
但最妙的就是,在这种风味之下,我们阅读的时候,能够获得的感悟却是结合了自己的生活环境,结合了自己的价值观的,这种融化与其说是一种融合,不如说,人和人,本来就是一样的。
特别是在今天,那些异域风情已经越来越容易展现在我们眼前,其实如果把那些形式剥离,讲述的只不过是一个又一个重复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