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靖安县棚改拆迁项目选房分房
工作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2019年以来各棚改拆迁项目选房分房工作,全面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选房分房工作顺利进行,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依据《靖安县拆迁安置选房分房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和顺序
目前,我县棚改拆迁安置的各房源供应点已陆续建成交付,已具备选房分房工作条件。现拟定于2024年11月起全面启动选房分房工作,并根据棚改拆迁项目和安置方式的不同,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分批次依序组织实施,各个项目的具体选房时间将单独另行安排通知。选房顺序安排如下:
注:每个房源供应点,都已根据每个棚改拆迁项目的规模,分楼栋和单元,准备好充足数量的房源并已明确具体供选楼栋和单元。同一安置点需安置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的棚改拆迁对象只能在已明确的供选楼栋和单元范围内选房,不会产生因选房分房批次的先后顺序,而影响其他批次的房源优劣问题。
二、关于延期过渡费支付办法
延期过渡费的核算时间截止至选房分房当月。棚改户选购已达到交付条件的安置房时,可在交房款中直接扣减应补发的延期过渡费和六个月装修期过渡费。
三、选房分房地点
选房分房中心设在靖安县城南市民健身公园(书山广场)。
公告未详告的具体事宜,可向县棚改办咨询,电话:0795-4653828。
特此公告。
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
来源:宜春发布
编辑:小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