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宾虹致帅铭初信札
至于国内某些高校习惯尊称一些年长的教师(不分男女)为“某先生”,或者研究生称自己的导师为“老板”,窃以为,在现代学术制度中,这些来代替“老师”的称呼俱欠妥当。中文不同于日文,中文之“先生”有两意,一为商业、社交等场合的泛指的客套之辞,一为对极其尊贵者(尤其是已故者)的敬称。尊称尚健在的老师为“先生”,如果是在前一种意义上使用的,则越礼;如果是在后一种意义上使用的,则又有“活人受香火”之虞,均不妥。笔者认为,被称呼为“先生”的老师应该自行纠正对方的称呼。很可笑的是,今天不是老师的人,比如电影演员、娱乐明星甚至发型师,特别爱让别人称自己为“老师”,比如什么“赵忠祥老师”、“赵本山老师”甚至“苍井空老师”;反而本身就是老师的人,却爱被研究生称自己为“先生”甚至“老板”,这岂不是很荒谬的事情吗?!
张伯英致子翔先生信札
日本AV女优苍井空在中国被称为“苍老师”,而她本人也“笑纳”了这一并不妥当的称谓。
如果学校中某位年轻老师曾是另一位老师的弟子,而自己又恰好是这位年长老师在读的学生,即便如此,也应称年轻老师为“老师”,而不能因师从同一位老师而称呼对方“师兄”。现在很多研究生导师退休很晚或者不退休,以至于自己的学生甚至学生的学生都成了研究生导师,他自己也仍然招生。某高校美术史系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即有X教授的博士生,入学以后见到系主任Y教授,因Y也曾是X的学生,便称呼其“师兄”,此事自然大为失礼。笔者还曾听说过同班有两个研究生同学,A同学的导师恰好也是B同学导师的导师,A就要求B称自己为“师叔”的笑话。其原因一则已如前述,二则也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称谓都是面对面的,而不能通过第三者来间接论定。毕竟对于现代学术制度而言,学校中只有“师”与“生”两种身份。
溥儒致叶恭绰信札
学校中的一些教师除了老师身份,还可能有行政职务,如“校长”、“院长”、“主任”等。对于学生而言,对于这些老师的称呼,在一般授课辅导场合,宜以“老师”为主。但如果在典礼、仪式、公文等正式场合,则应称其行政职务。假设某在职博士生,既是老师,也是学生,那么在其工作的高校中,应被称呼为“某老师”,在其读书的高校中,则仍旧应被称为“某某君”。如果其在职任教和读书的是同一所高校,则需要分场合,在他授课的学生面前,应该被称呼为老师,而在其同学中间,则应被视为学生,以此类推。但是,如果称呼对方为“老师”,对方的身份必须是正式的教师(或身兼研究生导师职务的科研院所研究人员)。今天有很多编辑出版界、演艺界人士或者商业界人士,乐意被称为“老师”,其实是没有依据的。对于这些人士,最好根据职业称为“某某编辑”、“某某经理”。对于艺术界而言,这一点尤其重要,即并非所有的艺术家都应被称之为“老师”。尤其是画廊、拍卖公司对于艺术家的称呼时,更应注意这一点。为表示客套(如初次见面或卑对尊、幼对长时),也可称其“某某先生”或“某某女士”。除非其本人职业就是教师,否则不宜滥用“老师”这一称谓。唯有对于高校中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行政、教辅人员,香港高校中有时称之为“某工友”,而内地一般仍称“某老师”,因无更加准确的称谓,可暂循此例。
蔡元培致曹惠群、大同大学校董会信札
与教师职业相类似的,还有“警官”、“法官”、“律师”、“医生”、“主播”、“导演”等。这些职业都可以成为称谓,这一点尤其是在卑对尊、幼对长时颇为适用。而无法以职业特点相称的一些人,如艺术家,则可称“先生”或“女士”。如对方为自己上级领导时,则需称官衔,如“院长”、“*”。需要说明的是,此类称谓前通常只需要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