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白骨精时,孙悟空就选择了用诛心之论堵唐僧的嘴。
要知道,四圣试禅心时,唐僧一开始并不知道是菩萨点化。假使他真的有凡心,也不至于上来先呵斥八戒,后又说“胜似在家贪血食,老来坠落臭皮囊”这样的话得罪那位妇人。
孙悟空如此攻击唐僧,何尝没有辜负唐僧对他的信任?
另外,孙悟空也没有充分尊重唐僧的知情权。
前两次孙悟空都未能给出足以令唐僧信服的证据,而第三次则不然。
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时,本方的山神土地曾受孙悟空召唤助其除妖,可为人证;而地上的骷髅就是物证。
人证、物证俱全,则足够令唐僧信服。
然而孙悟空却错失了最佳的自证机会。孙悟空的心思是既怕妖怪抓走唐僧自己费力营救,又怕唐僧念紧箍咒;而他选择的做法是先打死妖怪再用花言巧语哄唐僧——这就是孙悟空的不智。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唐僧前两次看到的都是假尸,对孙悟空的信任已经降到了冰点。
所谓“事不过三”,当唐僧第三次见到骷髅时,便很难相信孙悟空了——这与“狼来了”故事中众人对放羊孩子的心理如出一辙。
终于,唐僧认定孙悟空既不尊重自己身为师父的权利,也不顾及自己的处事原则。取经团队存在这样一个不安定因素,自己还如何领导众人继续西行?这便是唐僧之“恨”的成因。
孙悟空得罪猪八戒在先,触怒唐僧在后;更兼言语冒犯沙僧,使自己陷入了孤立的境地。此刻,他的离开便成为了定局。
这也说明,一个团队中如果存在着组织领导与业务领导双头制,是很麻烦的。
唐僧和孙悟空就像两只势均力敌的斗鸡,互不让步两败俱伤,互相妥协大业不成。
取经队伍经过了许多摩擦,最后成功,其实是唐僧和孙悟空成长的结果。双方都晓得了,决定自己命运的恰好是能力、性格上面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