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中秋·迎国庆”廉洁过节倡议书
2024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阳宗海实践,持续纠“四风”树新风,营造崇廉拒腐、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过一个团员、喜庆、清廉、文明的节日,特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发出倡议如下:
01紧盯关键节点,扛牢政治责任
中秋、国庆是“四风”问题“频发期”,也是廉洁“风险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作为扛牢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推动党风持续向好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当表率、做标杆,切实担职责,层层传导廉洁过节责任,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强化监督,以钉钉子精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02严明纪律规矩,带头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个人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当的费用;
(二)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电子红包、蟹卡蟹券及高价月饼等,或利用微信、支付宝、快递等方式“隔空”收送节礼;
(三)严禁违规吃喝、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参加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吃公款转“吃老板”“吃空函”“吃下级”“吃同学”等隐形变异行为;
(四)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
(五)严禁以过节、联谊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铺张浪费;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借用车辆;
(七)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九)严禁酒驾、醉驾,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黄赌毒、网络诈骗、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十)严禁在节假日期间违反外出报告制度及带班值班纪律等规定,擅自脱岗、空岗、漏岗。
03筑牢思想防线,守好廉洁底线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必须要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确保自己的行为不越过规矩的“底线”,不触碰纪律的“红线”,更不能触及法律的“高压线”。在人情、亲情面前要保持清醒、把握尺度,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切实做到干干净净、清清爽爽、规规矩矩过“廉”节。
信息来源:区廉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