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租庸调合并成一项,一年分两次征收
上面我们分析了,租庸调要靠严密的账籍统计,而且分成三项,实施起来难免麻烦。
两税制上来,直接将三项合并了,直接收钱,分夏秋两次征收(所以叫两税制)。
没错,不收你的粮食了,也不收你的布绢了,都换算成钱来交。
嗯,政府省事了,满意了。
但百姓不满意。
以前我交200斤谷子就好了,现在你要我交500块钱,我不但要把谷子背到集市去卖,关键是,还要被奸商们坑害。本来一斤谷子两块钱,但现在收购商勾结起来,只给我一块。
我太难了,但没办法,只能贱卖,然后把钱交给国家。
这还不是两税制最大的毛病,最大的毛病是,本来租庸调合成一项征收了,按理说,国家再需要服役时,就应该政府出钱去雇人。可是搞着搞着,政府又忘记了,有徭役时,仍然让人民去服役。
真是岂有此理。
到了宋代,王安石变法,又要征收免役税,这其实就是在变相重复征收了。司马光老先生反对变法,理由就是:社会财富是一定的,国家多收,人民就穷;国家少收,人民就富。
要国富还是民富,这就要看统治者的良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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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钱穆;
《新唐书》, 宋祁、欧阳修等;
《唐代租庸调法研究》,邓广铭;
《从“租庸调法“到“两税法”》,赵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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