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者办理退休时,社保局和人社局在审核参保者的档案时,主要是审核参保者档案中的以下内容:
① 最早记载参保者出生日期的资料,确认参保者是否符合法定退休年龄。
当参保者身份证上的年龄与参保者档案中的年龄不相符时,以参保者档案中最早记载参保者出生日期的资料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为参保者办理退休。
如:参保者的入团入党自愿书等,但必须是参保者档案中最早记载参保者出生日期的资料。
② 下岗职工参保者档案中的,参保者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以此确认参保者的下岗职工身份和参保者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
③ 参保者档案中最初参加工作时的招工调配令和招工登记表。
以此认定参保者视同缴费年限的年限数,也就是确认参保者有几年的视同缴费年限。
④ 有特殊工种的参保者,要审核参保者档案中,是否有认定参保者从事特殊工种的证明材料。
如:特殊工种上岗登记表。
⑤ 不良记录材料。
如:参保者被开除或除名处理通知书,参保者被判刑的资料。
以此确认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是否可以连续计算。
⑥ 转业军人的安置材料和入伍通知书等,以此认定军人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
⑦ 大学毕业生的报到证或派遣证,以此认定大学生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
⑧ 女性参保者的干部身份审批表,以此确认女性参保者的退休年龄是50岁还是55岁退休。
⑨ 研究生和博士生的毕业证,以此认定参保者读研读博期间的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
⑩ 劳动合同,以此确认女性参保者的退休年龄是50岁还是55岁。
因为有的省市的社保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的参保者,只要在企业连续工作5年或10年,且能提供档案的女性参保者,可以按50周岁办理退休,而参保者的劳动合同,是可以视为档案使用的。
⑪ 调转工作时的调转手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调转工作的调配令。
对于有过调转工作经历和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者,在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时,参保者的档案中,是必须有参保者调转工作时的调配令,参保者在最初参加工作的单位里的视同缴费年限才可以认定。
如果参保者的档案中没有参保者调转工作时的调配令,参保者在最初参加工作时的单位里的视同缴费年限,就不能与现在调入的单位里的实际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工龄。
⑫ 参保者档案资料上记载的名字,是否与参保者身份证上的名字相符。
如果参保者档案资料上记载的名字,与参保者身份证上记载的名字不相符。
例如:音同字不同的情况。
如果参保者档案资料上记载的参保者的名字与参保者身份证上的名字,有音同字不同的情况。
参保者必须提供档案资料上的某某某与身份证上的某某某同属一人的证明材料,参保者才可以办理退休。
如果参保者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参保者就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也就无法领取退休养老金待遇。
这项证明材料,必须是参保者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给参保者提供,且必须盖有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证明材料才有效。
如果参保者所在单位不存在了,参保者也可以让参保者所在地的派出所的户籍警察,为自己出具一份,档案资料上的某某某,是身份证上某某某的曾用名,然后盖上派出所的公章,也是可以用于参保者办理退休的。
本文已开通原创首发全网维权抄袭必究,本文图片也是原创首发图片盗用必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