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大学毕业后,档案怎么办?离职后,档案放哪里?
答案
(人社部)人力资源市场司:大学毕业后,高校毕业生学生档案由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按照相关规定负责转递。工作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转递到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属于国有企业的,转递到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属于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或自主创业的,转递到单位所在地或创业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一般为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学生档案原则上转递到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离职并实现就业的,其人事档案根据工作单位性质按规定转递到新工作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就业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离职未就业的,可转递到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解析
一、大学毕业后档案处理方式1. 档案去向分类- 情况1:就业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如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单位)
- 档案由学校直接转递至 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
- 注意:需在毕业前向学校提交《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明确接收单位。
- 情况2:就业单位无档案管理权限(如私企、外企、自由职业)
- 档案转至 户籍地或工作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如XX市人才服务中心)。
- 操作:向学校提供人才机构出具的《调档函》,学校通过机要通道寄送档案。
- 情况3:暂未就业或继续深造
- 可申请 档案暂存学校(最长2年),到期后自动转回户籍地人才机构。
- 不可自行保管档案:个人保管档案会变成“死档”,需重新激活(联系户籍地人才中心补办存档手续)。
- 确认档案转递状态:通过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或 人才机构官网 查询档案是否签收。保留《报到证》(如有)作为转档凭证。
- 新单位有档案管理权:
- 直接转递至 新单位人事部门(需新单位出具《调档函》)。
- 新单位无档案管理权或待业:
- 转至 户籍地或新工作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如已跨省就业,需当地人才中心同意接收)。
- 操作:持身份证、离职证明、新单位劳动合同(如有)到人才中心办理存档。
- 特殊情况:
- 灵活就业/创业:档案存放户籍地人才中心,不影响社保缴纳和工龄计算。
- 出国留学:档案可托管至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或户籍地人才机构。
- 原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档案转递通知单》;
- 新接收单位(或人才中心)出具《调档函》;
- 原单位通过机要通道寄送档案至新存档机构;
- 确认档案到达后,办理存档登记手续。
- 原单位扣留档案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单位需在离职后15日内办理档案转移,否则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档案丢失索赔:若单位遗失档案,可要求赔偿(参考案例:法院判赔3-5万元/年工龄损失)。
- 线上查询: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 “档案存档情况查询”。支付宝/*搜索“社保查询”→“人事档案信息”。
- 线下办理:携带身份证至户籍地或工作地 区/县级人才服务中心 窗口查询。
情形 | 档案去向 | 所需材料 |
毕业到国企/事业单位 | 工作单位人事部门 | 三方协议、调档函 |
毕业到私企/待业 | 户籍地人才中心 | 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 |
离职后新单位有档案权 | 新单位人事部门 | 调档函、离职证明 |
离职后待业/灵活就业 | 户籍地人才中心 | 身份证、离职证明、户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