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大学学生会主席赵某辰对学校15名女生进行造谣诽谤一事引起广泛关注。
赵某辰因伪造聊天记录、恶意p图,对15名女同学进行了严重侮辱和名誉侵害,受到了中山大学的严肃处理。
中山大学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对赵某辰作出了开除学籍的处分。同时,还受到了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在讨论和反思之余,人们对赵某辰身为学生会主席的身份尤其感到惊讶和不解,大学学生会主席究竟是个什么职位?赵某辰为何能如此放肆?
学生会是学校共青团的一个学生组织,服从团的指导。同时也是学校当中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是学生自治的实现形式、是学生利益忠实的代表、是学生锻炼能力展示才华的重要舞台。
一般来讲,中学和大学都设为学生会自治机构。但是,中学阶段的学生会往往属于“半自治状态”,而大学阶段的学生会基本是“全自治状态”。
学生会主席即学生会会长,是学生会最高负责人、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召集人。学生会主席作为学生会最高负责人,在学校学生自治工作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学生会主席分为校学生联合会主席和二级(院、系、部、年级)学生分会主席。选举学生会主席时,应优先考虑学生党员或共青团员。
也就是说,能够当上学生会主席的人,一定是非常优秀的学生;既能够组织好学生会自治工作,同时也能完成学校或团委交办的重要任务。
有些大学的学生会机构齐全,但是职能导向出现了偏差,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价值观偏离”日益严重。
“价值观偏离”问题包括两种:一种是学生会机构组织的“行政化”,一种是学生干部为了“名”和“利”的追求。
所谓“行政化”,就是把学生会自治组织当成了一个“行政机构”,里面的学生干部都具有“官衔等级”。例如,中山大学学生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中山大学学生会2018—2019学年度干部任命公告》,公示了200多个学生干部岗位,在“秘书机构”和“组成部门”两层级中,还特别标明了职位是“正部长级”还是“副部长级”。“官衔等级”意识特别明显,而且还标明了“试用三个月”,和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简直“一模一样”。
另一方面,有些学生去学生会竞选干部,初衷并不是真正为了锻炼自己,而是为了从中谋取利益,获得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