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与原则
- 全球电动车充电速度暂无标准,充电速度首当制定标准;是故拟定。
- 对标机动车换能速度。包括不限于汽柴油、氢气、酒精等各种能源机动车,充分考虑电动车电池充电现状。
-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社会通俗习惯。
- 确认时间与速度的关系和通俗习惯。定时间为表现方式,定单位为分钟,定六进制。
- 充电时间/速度作为电动车充电速度标准的名称,以时间直观衡量速度。一般直接标识为充电时间,即充电速度为正常环境对电动车单位电量电池充电,由0至满电花费的时间。
- 电池单位电量为100KW。
- 区分充电时间多少,确定充电时间/速度标准,用以标识和衡量充电速度。
- 充电速度换算。时间以小时为单位,电能以千瓦为单位,以每小时充电度数衡量充电速度,单位为KW/H。
充电时间/速度标准
一、计算公式
时间/速度=0至满电实际充电时间×100÷机车电池实际容量
二、充电速度标准
由0至充满100度电花费的时间
- 超充。6分钟内;
- 快充。6-30分钟内;
- 准快充。30-60分钟内;
- 慢充。60-360分钟内;
- 超慢充。360-600分钟内;
- 缓慢充。600-900分钟内;
- 缓充。900-1800分钟。
- 补充:1小时内为快充;1小时以上为慢充。15小时以上为缓充。
三、充电速度换算
每小时充电度数
- 超充。1000度以上;
- 快充。200-1000度内;
- 准快充。100-200度内;
- 慢充。16.67-100度内;
- 超慢充。10-16.67度内;
- 缓慢充。6.67-10度内;
- 缓充。3.33-6.67度内。
- 补充:1000度以上为超级快充;100-1000度为快充;10-100度为慢充;缓充一般只确定6.67和3.33KW/H两种标准。
缓充为社会生活用电直接给电动车安全充电的状态。
DMI一般只得支持民电缓充,安全专线可以支持缓慢充;DMI非经车主申请须禁止支持快、慢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