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明达4S店
12月12日,就太仓明达售卖此进水车时,是否向周玉其明确告知真实情况等问题,红星新闻专程到太仓明达进行咨询。客服部相关工作人员对多个问题的回答为“不清楚”,并表示相关合同“已经让法务的同事封存”。
2014年年底的斯柯达大华东区内部电子邮件,涉及到的菲特台风进水车的消化方式分两种:RBO、非RBO,举报人管某武解释,RBO是斯柯达的内部术语,是“分销中心”之意。第一封邮件明确载明:RBO内部消化的15台车辆(红星新闻注:含14台菲特台风进水车),需经销商先从上汽贸转入,再交付RBO员工及亲属。
‖卖了7辆的4S店*了‖
两名消费者称只被告知是长库存车
那么,交付给“RBO员工及亲属”的进水车,真实情况又如何?过去一周,红星新闻着重对滁州亚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报的7辆“RBO内部消化”的进水车进行追查。
调查显示,这7辆车,有5辆为滁州牌照,一辆为宿州牌照,一辆为南京牌照。7辆车的车主除一人电话不通外,其他6人均表示,自己只是一名普通消费者,对“进水车”一事不知情,他们并非斯柯达的员工,也没有亲友在斯柯达工作。
2015年12月中旬,孙振东从滁州亚昊购买了一辆斯柯达明锐轿车,车架号为LSVN121Z1D2104726。购车时,4S店告知他,这是一辆长库存车,他看到,此车的方向机轮柱生锈,“当时解释说是时间长了”。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此车灯泡得经常更换,天窗总是自动打开。
孙振东名下的进水车,购车时方向盘轮柱就已经生锈
吴建中是一名医生,其名下的车架号码为LSVN921Z0D2104662的斯柯达明锐轿车也是从滁州亚昊购买,“天窗总是自动开关,刹车启动有异响。”其称,当时这辆车放在4S店的展厅,其被告知这是一辆长库存车。
红星新闻在滁州调查了解到,售卖了7辆台风进水车的滁州亚昊4S店,已经在今年年初关门歇业。该店门面已经搬空,目前告示“4S店整体出租”。
孙振东、吴建中二人表示,若被告知是进水车,他们“不可能购买”。二人称,虽滁州亚昊4S店*,但他们将依据相关法条,向斯柯达方面发起索赔。
‖合格证未更改‖
落户用的是进水前的出厂合格证
就台风进水车,斯柯达方面此前回复新华社:对于已修复并检测合格的车辆,公司按照质损车处理方式批售给经销商并要求告知客户。斯柯达方面同时向《中国经营报》承认:确实存在极个别经销商的销售人员当时在销售此批车辆时,未严格执行厂家对质损车销售的要求明确告知客户。
举报人管某武认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站出来,说明在连4S店员工或员工亲属都被隐瞒的情况下,普通消费者对“进水”这一事实更不可能知情,“斯柯达的回应,是甩锅给经销商,我们和斯柯达之间的合同,并没有相关的告知条款。”
江苏盐城华驰提供的一份有效期为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的《斯柯达授权[销售服务商]合同》,其有效期包含了斯柯达大华东区发邮件要求经销商消化进水车的时间:2014年12月。
此合同的第五条为:[合同产品]的销售计划和销售条件。该条中的第6项,包含了要求告知客户车辆“遭受损坏并已经修复”内容。
该项称:[合同车辆]在[销售服务商]销售给最终用户前的占有期间内遭受损坏,[销售服务商]应立即书面报告[供应商],并按[供应商]的要求处理,其不得擅自对受损的[合同车辆]进行修复或修理。
该项称:如果修复的结果能使该车辆达到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符合车辆的产品技术条件与使用要求,经[供应商]书面同意则可向用户告知该车曾遭受损坏并已经修复的情况下,进行降价销售。
管某武称,该款针对的只是商品车在经销商“占有期间内遭受损坏”,并非针对斯柯达提供的本来就有问题的车辆,“在经销商拿到的就是问题车,且未告知具体的损坏程度、更换哪些零部件的情况下,斯柯达总部又如何去尽到告知义务?”
事实上,该合同提到的“修复的结果能使该车辆达到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概念,在这批台风进水车身上无法得到证实。至少两名消费者向红星新闻提供的证据显示,他们的台风进水车,落户用的是进水之前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安徽合肥张女士的斯柯达轿车(车架号码:LSVGK4558D2041343)是一辆台风进水车,此车在合肥的车辆管理所落户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落户材料为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编号为WAE041301126714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此证显示,该车制造日期为2013年8月26日,发证日期为同一日,该时间在当年10月初的菲特台风来临之前。
泰州王某冬的斯柯达明锐进水轿车(车架号码:LSVN241Z4D2111842),落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编号为WAE061301146828,车辆制造日期为2013年9月29日,发证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同样都在当年的菲特台风来临之前。
落户用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系台风来临之前作出
‖DSG变速箱质保承诺悄变‖
另有邮件要求经销商切换《使用维护说明书》质保期
在第二阶段的调查中,红星新闻还获得了斯柯达发给经销商的另外几封内部邮件,这些邮件证实,曾被央视3.15晚会曝光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斯柯达DSG变速箱质保期,后相对原承诺有大幅度的缩水。
原斯柯达《使用维护说明书》承诺,若用户所购车辆新车装备DSG(DQ200和DQ250)变速箱,则该变速箱的质量担保期为四年或十五万公里。
因斯柯达DSG变速箱问题频发,斯柯达另单独出具《质量担保条例》承诺,自2013年1月1日起,有关DSG(DQ200和DQ250)变速箱的质量担保政策如下:
1、2013年生产并销售的所有车辆所配备的DSG(DQ200和DQ250)变速箱,在享受4年质量担保的基础上,同时再享受相关DSG变速箱6年延长客户担保或累计16万公里(自购车之日起,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担保;
2、2012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所有车辆所配备的DSG(DQ200和DQ250)变速箱,享受10年或行驶里程16万公里的质量担保,时间数和里程数以先到者为准。
2014年3月31日,邮箱“nanjingrbo@csvw.com”向大华东区各经销商转发了一封来自斯柯达品牌营销事业部的“重要紧急”邮件,主题为“DSG变速箱质保期切换事宜”。
↑内部“重要紧急”邮件
邮件称,从2014年4月1日起,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销售的车辆所配备的DSG双离合变速箱质量担保期将与整车一致,即自用户购车之日起,出租/营运车辆为一年或行驶里程十万公里,非出租/非营运车辆为三年或者行驶里程十万公里,时间数与里程数两者以先到达者为先。
上述邮件要求:今天完成对2014年4月1日前生产的在库和后续陆续入库的所有明锐、昊锐、速派、昕锐和野帝五款车型(包括DSG和非DSG车型)的旧版随车《使用维护说明书》进行替换。这意味着,五款车型的的DSG变速箱的质保期,从四年调整到十年,最后又变为三年。
内部“重要紧急”邮件要求“DSG变速箱质保期切换事宜”
前述邮件要求,“DSG变速箱质保期切换事宜”严禁主动向用户或者媒体沟通。业内人士指出,《使用维护说明书》更换,使得在库未售车辆中的DSG变速箱,无法享受原来的质保承诺。
邮件载,新版说明书由总部分批次陆续发送至经销商,在完成替换工作后,所有被换下的旧版说明书又寄回总部,邮件要求“务必保证返回的说明书数量与收到的总数一致”。邮件还配图,就如何对说明书进行更换操作做出了分5步的示范,要求“小心插入替换说明书,防止书本的边角翘起”。
苏州人黄文明名下的台风进水车同时还是一辆DSG车辆,此车的出厂日期为2013年7月24日,但随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印刷时间为2014年2月,《维护说明书》的印刷时间晚了出厂时间近半年。
红星新闻近日联系斯柯达方面,希望斯柯达就进水车全国范围内的整体规模、进水车修复后是否应该出具新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等问题作答,但对方称“问题太尖锐”,最终未予回复。
红星新闻记者 刘苹 发自苏州、泰州、滁州
编辑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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