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友通过北方网《政民零距离》咨询
“我是津E出租车驾驶员,
如果更换新能源车辆,
会给一些补贴吗?”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28日回复
市交通运输委回复:关于“十四五”期间巡游出租汽车领域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发放的有关说明——
“运营奖励”的标准为:对到期更新符合条件新能源车辆且开展运营的,享受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提前182天及以上更新符合条件新能源车辆且开展运营的,享受1.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提前365天及以上更新符合条件新能源车辆且开展运营的,享受2万元一次性奖励。提前更新天数按照新能源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与之前车辆强制报废日期之差计算。
“里程运营补贴”的标准为:更新新能源车辆并开展运营服务后,按照每公里0.2元标准给予运营补贴,每部车辆最多享受12个月的运营补贴,最高给予1.2万元运营补贴。按照巡游车新能源车辆运营证件核发日期计算。
具体的细则以及资金何时发放,暂未出台,建议您随时关注。
来源: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