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约束这段路程与全程的比,因为速度都是约束吗?与速度相同的情况下,速度一定的情况下,路程与时间是成正比的,所以时间之比也就是用三个小时比上六个小时,这就是带走约束行驶了全程的二分之一,带走约束行驶了全程的二分之一。
这里在求路程之比的时候是利用了这样的一些速度不变的情况下,路程与时间是成正比的时间之比,世界之比是三比六,是三比六等于一比二。所以按约束形式确成二分之一以后提出这种变数问题,关键就是利用者,利用它能够由速度比求出时间比,结合具体时间就可以算下原来的时间。
第二个只不过是研究对象又整体变成了后半部分,在后半部分里再使用一次。原来两个世界的差别合适,已经走的路程的那段路程在世界。这个世界和总世界的比也就是约束行驶的路程。在总路程这里使用了比例转化的方法。时间之比的确比,有一个料的变化关系得出另一个料的变化关系,往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