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算总费用: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四项组成。
1、直接工程费:指直接消耗在安装工程中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种费用,包括直接费和其他直接费。
(1)直接费:消耗在工程中的,构成工程直接成本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包括主材费、安装费等。
主材费=∑分项工程量×主材定额耗量指标×主材现行预算单价主材定额耗量=安装工程量×(1 损耗量)
安装费:在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以定额为计费基础的各项费用之和。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组成。
人工费=∑分项工程量×相应项目人工费基价(不包括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材料采购保管员、机械操作员的工资费用。)
材料费=∑分项工程量×相应项目材料费基价施工机械使用费=∑分项工程量×相应项目机械费基价安装费=人工费 材料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分项工程量×定额基价)
(2)其他直接费:工程安装直接费中没有包括,但在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具有直接费性质的有关费用。包括: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增加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费。
2、间接费:施工单位为组织施工和进行经营管理以及间接为施工生产服务的各项费用之和。包括: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其他费。
3、利润:按国家税收规定应计入安装工程造价的利润。
4、税金:按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