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月的父亲冯玲玲了解到,三星手机电池爆炸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多起。
早在2015年9月28日,山西太原王先生反映,三星公司的售后人员认定他的手机爆炸电池为非正品并拒绝透露鉴定方法。2016年12月6日,河北石家庄张先生的三星手机电池在衣服兜里自燃,三星售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电池不是原装的。
另一位三星手机的机主回先生用的三星手机也着过火,这位回先生称自己是三星Note7“4炸”的机主,原来是在网上大家给发生过爆炸的三星Note7的机主排了个序,回先生排到了4号。
回先生说当时三星公司发了两次声明强调,中国市场发售的三星Note7国行版本采用了不同的电池供应商,是安全的,这才买了三星Note7手机,谁料第二天手机就着火了,还将自己的电脑烧坏了。回先生将烧过的手机送到泰尔实验室检测,结论是手机的热损毁由电池自燃所致。
回先生认为三星公司之前的两次声明构成欺诈,并向广东省广州市法院提交了诉状。
月月的父亲冯玲玲与三星手机经销商关于赔偿费用的意见差距巨大。冯玲玲认为经销商方应该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178万多元。而经销商方提出的赔偿金额总计10.22万元。冯玲玲认为手机爆炸对孩子的伤害就摆在眼前,手机商家和厂家都应该积极担负起责任来。
回先生找到了月月的父亲冯玲玲,说自己愿意帮助冯玲玲家一起维权。
多方各执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