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除了这四种勋章外,党、国家、军队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名称的勋章。
第二种荣誉是“荣誉称号”。荣誉称号是对个人和集体突出功绩的褒奖形式,既可以授予个人,也可以授予集体。
荣誉称号包括国家荣誉称号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荣誉称号,荣誉称号的获得者可以同时得到奖章(注:不是勋章)。
1、国家荣誉称号是所有荣誉称号中的NO.1,较4大勋章也不遑多让,同属于最高荣誉,也是所有荣誉称号中仅授予个人的,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
国家荣誉称号一般冠以“人民”等称谓,例如人民科学家、人民教育家、人民艺术家、人民英雄、人民楷模等等。
截止目前,共有31位人杰获得了国家荣誉称号。
2、党中央设立荣誉称号,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崇高精神风范,以及在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完成重大专项任务等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事迹特别感人的党员和党组织。
3、国务院设立荣誉称号,授予在建设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崇高精神风范,以及在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完成重大专项任务等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公认的个人和集体。
4、中央军委设立荣誉称号,授予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在全军、全国有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堪称楷模的个人和单位。
荣誉称号既可以单独授予,也可以联合授予,例如“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就是由党中央、国务院联合授予的。
总体而言,勋章略优于荣誉称号,但是,两种荣誉的获得者的待遇大体相当,其名字和功绩都会记载于党、国家、军队功勋薄之中,享受国家和社会的尊重。
同时,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获得者的卓越功绩和杰出事迹,荣誉获得者也可以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活动,列席某些重要会议,终身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种礼遇。
第三种荣誉是“表彰奖励”。表彰奖励可分为国家级表彰奖励、部门和地方表彰奖励。
国家级表彰奖励是指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单独或者联合开展的表彰奖励,授予对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个人和集体。
常见的国家级表彰奖励有“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先进党组织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国家科学技术奖”等等。
部门和地方表彰奖励的规格要低很多,大致分为两类:
1、中央机关和省级党委政府的省部级表彰奖励,例如全国妇联的三八红旗手、教育部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等。
2、省级机关和市、县级党委政府的其它表彰奖励,例如市级优秀共产党员等等。
表彰奖励的获得者也能享有一定的待遇,奖励层级越高,有关待遇越好。当然,与勋章和荣誉称号获得者是无法媲美的,也无法记载于功勋薄之中。
第四种荣誉是“纪念章”。纪念章不属于表彰,而是一种荣誉性的纪念,重在精神鼓励,不享有额外的待遇。
纪念章主要颁发给参与特定时期、特定领域重大工作的全体个人,有国家级纪念章和省部级纪念章两类。
最近几年颁发的国家级纪念章有“庆祝建国70周年纪念章”、“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