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籍
也称为归化,是指经过自愿申请并经过人国籍国的相关程序的审查批准而获得国籍。对此,国家一般在年龄、职业、文化程度、财产状况、行为能力等方面,都规定入籍所必须具备的一定条件。
法定事实引起获得国籍
是指由于某种事实的发生,根据所涉国家的法律而获得该国国籍。包括因跨国婚姻、收养、取得住所、领土转移等各种情况。对于这些情况各国的立法相差很大。
因加入取得国籍的方法、条件及程序,取决于有关国家的国内法的规定,是一国自由决定的事项,但该国行使权利时,不得违背其根据条约或国际习惯法承担的义务。
符合以下可取得我国国籍
1.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3.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4.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Q2:
国籍的丧失以及发生冲突解决方法有哪些呢?
国籍的丧失
国籍的丧失是指由于某种原因一个人失去其拥有的某个国家的国籍。各国立法中对于国籍丧失有各自不同的规定。一般可以分为自愿丧失和非自愿丧失两种。
自愿丧失
是指基于个人意愿作出申请或选择而放弃其拥有的国籍。
自愿丧失包括自愿退籍和自愿选择放弃两种做法。
退籍是某人依据其原国籍国立法规定主动申请退出该国国籍,如得到批准从而丧失该国籍。
杨振宁
2017年2月,弃外国国籍成为中国公民,加入中国科学院信息技术科学部。
选择放弃是指根据某人原国籍国立法或与他国签订的有关条约的规定,允许自愿选择一种国籍并且这种选择意味着对以前国籍的放弃,即如果选择其他国籍,则丧失了其原有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