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30日讯 9月30日上午,记者从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潍坊市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潍坊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截至6月30日,全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调整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
按照国家规定,离休干部待遇调整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同步安排,因此本次调整的范围不包括离休干部。
调整水平
全省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幅度是3.5%,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幅度是4.9%。
调整办法
本次调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实行不同的调整办法。
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养老金。
挂钩调整。挂钩的因素有两个,分别是本人基本养老金和缴费年限。一是按2020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确定月增加额。二是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分段调整,对15年(含)以下的每满1年,月增加1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每满1年,月增加1.30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每满1年,月增加1.60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每满1年,月增加1.90元;46年以上的每满1年,月增加2.20元。
适当倾斜。主要考虑高龄退休人员、企业一至四级工伤退休人员等。具体如下:
高龄退休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其中,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 (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企业一至四级工伤退休人员:该部分人员如缴费年限不满35年,在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时,按35年调整增加。高于35年的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调整办法:抗日战争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6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10元。
所需资金列支渠道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已实现省级统收统支,本次调整所需资金由省社保中心统一安排。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所需资金实行市县分别统筹。调整所需资金从统筹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不足的按照属地管理,由各级财政保障。
关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政策
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1号)中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2元提高到15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8元”。潍坊市经过多次测算研究,确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2元提高到152元,比省规定的最低标准高2元。其中,65-74岁、75岁及以上参保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57元、162元。截至8月底,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关于调整补发情况
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补发情况。潍坊本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长幅度达7.04%,惠及全市161.7万名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补发情况。全市符合2021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共48.51万人,人均月增加143.47元,1-6月共补发养老金4.17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补发情况。全市符合2021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共11.39万人,人均月增加195.60元,1-6月共补发养老金1.33亿元。
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养老金调整补发情况。全市符合2021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共307人,人均月增加212.31元,1-6月共补发养老金39万元。
闪电新闻记者 李涛 潍坊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