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粉丝给思之想之发来私信问,什么是病残津贴?符合什么条件的人能够领取?每月都有多少钱呢?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病残津贴确实是存在的。
社保法第17条规定,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举个例子,假如一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男性,已经45岁了,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是还没有达到50岁的病退年龄,因为男性的病退年龄是50岁,所以不能领取养老金,这时候就比较尴尬了,没有经济来源,该怎么办呢?
因此,病残津贴就应运而生了,就是给这类人发的钱。可以说,这种制度设计是非常善意的。
那么,病残津贴有多少钱呢?
虽然,社保法对于病残津贴早已经有规定了,但是目前落实病残津贴制度的只是少数地区。思之想之发现,目前
出台了病残津贴的制度包括广东、宁夏、四川等地。
最新公布病残津贴制度的是广东省,广东人社厅发布《关于试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20年开始,试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
广东的病残津贴制度有多少钱呢?按照通知,病残津贴月标准按待遇领取地所在地级以上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5%确定。病残津贴会随着待遇领取地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宁夏从2019年起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病残津贴制度,病残津贴与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挂钩。初始标准按缴费年限满15年计算,每月计发600元,在此基础上,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再加发10元。
四川从2017年建立领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按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计发。随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调整相应调整。
什么样的人能够领取呢?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和各地人社厅的规定,一般是要符合3大条件的。
一是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是要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二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是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及以上。
这3个条件基本上是缺一不可的。当然,如果你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养老金了,就要停止领取病残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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