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和意外
我们无法得知哪个会先来
对于劳动者而言
意外的患病受伤,或是丧失劳动能力
就不得不去承受
身体病痛 经济负担带来的双重压力
因病或非因工伤致残
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们
注意啦!
你还有这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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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申领条件
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领病残津贴:
(一)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本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及以上;
(二)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根据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我市为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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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待遇标准
病残津贴月标准按待遇领取地所在地级以上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5%确定。
★2021年,我市执行的病残津贴标准为每月840元(800元×105%=840元)。
病残津贴标准根据领取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而调整,不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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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待领取地确认办法
(一)只在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待遇领取地为最后参保地。
(二)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申领病残津贴时,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及其相关配套政策中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在我省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可在我省申领病残津贴,待遇领取地为我省最后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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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申领程序
参保人员符合申领病残津贴条件的,由本人或代理人向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资料申领。申领时需如实填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附件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参保人员或代理人提供的以下资料:
(一)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未提供社会保障卡的,需核查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在指定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账号页或借记卡。
(二)历史信息审核申报所需材料(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5年、具有视同缴费年限且未核定历史信息的需提供此项材料)。
(三)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核查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个人委托书》(附件2)。
各地社保经办机构*
赤坎区社保局:0759-8208459
霞山区社保局:0759-2717612
坡头区社保局:0759-3958022
开发区社保局:0759-3622112
麻章区社保局:0759-3305568
遂溪县社保局:0759-7744193
徐闻县社保局:0759-4801218
廉江市社保局:0759-6627207
雷州市社保局:0759-8492589
吴川市社保局:0759-5563468
注意事项
一、参保人在领取病残津贴期间不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恢复劳动能力继续就业的,应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从重新缴费之月起停止领取病残津贴。
二、领取病残津贴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从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停止领取病残津贴。
三、领取病残津贴的参保人死亡的,由病残津贴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照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标准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并按规定清退个人账户储存额。
附件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附件2 个人委托书
【打开小程序→打开文件(下载)→右上角的三个小点→保存到手机】
编辑:陈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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