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规定】
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且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的1/2。
【原因分析】
1、构件过重或板材厚度过厚,矫正时一次压力太大,造成钢材表面损伤。
2、所矫正的构件重量或厚度超出矫正设备范围。
【防治措施】
1、过重或过厚的构件进行矫正时应采用多次矫正法,一般要求往返几次正。(每次矫正量1~2mm)
2、构件的的规格应在矫正机的矫正范围之内,超出矫正设备范围的构件应采用火焰法进行矫正。
4、吊车梁端部高度尺寸超标
【规范规定】
1、吊车梁端部高度≤2000mm时允许偏差为±2.0mm。
2、端部高度>2000mm时允许偏差为±3mm。
【原因分析】
1、对组装零部件的检查工作不重视,初组装部件尺寸控制措施不严。
2、焊接变形收缩造成尺寸偏差超标。
3、计量器具不合格或未能正确使用。
【防治措施】
1、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加强对上道工序的检查,不合格不进入下道工序。
2、吊车梁腹板的下料切割应考虑焊接收缩因素,因此吊车梁腹板下料切割后应保证其为正公差,不应出现负公差。
3、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并正确使用计量器具。
4、对尺寸超标而又不能返工修整的构件,应会同 设计等有关方面协商进行处理。
5、火焰矫正温度不当及违规
【规范规定】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不应超过900℃。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
【原因分析】
1、操作人员不掌握加热火候的方法或加热温度的目视判断。
2、操作人员不执行加热矫正的工艺操作要求。
【防治措施】
1、正确执行热矫正的温度控制要求: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不应超过900℃~1000℃。(《钢结构制造技术规程》52页)
2、严格执行冷却要求:低合金钢严禁水冷,加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
3、加强操作人员对加热火候和温度控制的培训,必要时采购使用测温仪器。
四、焊接常见质量问题与防治措施
1、焊接材料选用不当
【规范规定】
焊接不同类别钢材时,焊接材料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焊接Q345钢时,焊丝可采用H08MnA焊丝,其性能符合GB/T14957之规定。
【原因分析】
1、未认真审核图纸要求。
2、焊接人员误以为焊接Q345B可以使用H08A的焊丝。
【防治措施】
认真审核图纸,了解设计对焊材牌号的要求。
2、引熄弧板加设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