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帝王制社会时期,皇位的归属一直都是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
在中国的绝大多数朝代中,都是依靠“太子制度”来明确皇位继承人的,这一制度到了明朝也发展得较为完善。
但在皇权发展到巅峰的清朝,却只有两名皇子被明确立为太子。
剩下的皇位继承人,都是通过“遗嘱和秘密立储”来实现的,这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清朝作为兴起于我国东北地区的少数民族政权,其在发展初期,还没有完善的皇权制度。
第一任统治者努尔哈赤,更是自称为汗而非皇帝。
他在位时曾经试图效仿中原王朝的方式册立太子,但代善和褚英相继被废,这也让努尔哈赤对权力传承方式产生了疑虑。
▲努尔哈赤画像
因此在努尔哈赤伤重之后,提出了所谓“八旗共治”的解决方式。
希望通过类似议会的制度,来分享最高权力,但最后众皇子还是将皇太极,推举为了新的共主,这也保证了清朝初期的发展速度。
在皇太极继位之后,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推行了一系列的政治改革,大大加强了自身的权力,有效削弱了努尔哈赤八旗共治的政治架构。
但在他去世之前,依然没有留下遗言确定继承人,最终皇九子福临在众人的支持下继承了皇位。
作为进入中原的第一位皇帝,顺治帝在政治制度上,开始学习中原王朝。
其中也包括了太子制度,在顺治十四年的时候,他便将董鄂妃所生的皇子立为皇太子,并遣官告祭了天地、太庙和社稷。
不过这名皇子旋即夭折,顺治此后也没有再立太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