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晚,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团委学生会对"大学生因家人去世向老师请假被拒"一事进行了回应,全文如下:
@scu艺术学院团委学生会10月21日消息,关于我院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因丧请假事情调查处理的情况通报:
2018年10月19日晚,学院获知消息后第一时间积极介入调查此事,当晚即找到该名任课老师和相关学生详细了解情况。该名教师在课堂上提到有同学因丧请假的事情,但未直接点名,为强调一个学期请假不能超过四次的上课纪律,其言语表达存在不当,容易导致误解,老师本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学院对该名任课老师进行了严肃的批评,责令连夜写出情况说明和检查,对请假回家奔丧的同学表示了慰问,对其亲属去世表示哀悼。当晚该任课老师已经主动与请假学生及其家长联系沟通、表达歉意并获得谅解!谢谢大家关心!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2018年10月20日
目前, 整个事件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那么,到底请丧假有哪些规定呢?让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敬辉律师来告诉你。
丧假指的是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