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呢老家在外地农村,但工作在市区,由于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二年所以呢没多少积蓄,在当地呢找了个女朋友结婚,由于女友也是农村家境也一般,所以呢我们商量来商量去就买了个六楼带阁楼的那种,考虑到双方父母年龄也不是太大还不到六十以后难免来帮我们照顾孩子又够住,还便宜就在一回迁小区买了个二手房六楼,虽然是二手房,可人家刚上房七,八年从没住过人跟新的一样。可刚住二年就发现六楼靠后面的房间顶厨房顶都往下渗水
墙皮脱落就准备去修一下,问物业,物业说我们这是回迁楼,当时的维修基金没交给我们,我们没办法修让找开发商,可过去十年了,原来的开发公司已解散了,也不知该怎么办了,就想着自认倒霉吧,自己去修吧。物业告诉我们你可以找你们楼下的去问一下看能不能均摊一下费用
于是我呢就去问了两家,人家都说“你家屋顶漏水与我们何干,你想钱想疯了吧你”,你说气人不气人“你不出钱也行,我没意见,但是你把你家太阳能挪开,别放在屋顶上”我生气的说。可人家又说了“那是公共地方我愿意放在那里我就放在那里”你说气人不气人
希望大家给出个主义,看看这钱他们是该出还是不该出呢?